前首相纳吉被判入狱后,外界关注纳吉会否在元首特赦下获释。人权律师云大舜反提醒,政府应该藉机改善特赦机制。

云大舜(Edmund Bon)今天指出,一名犯人被判罪成后,特赦局往往要耗时多年才会审理其申请。

“我希望纳吉的案件会激发政府,探讨如何改革特赦机制。”

“也别忘了很多人一直在等待自己的特赦申请获得审理。如果因为纳吉是前首相就加速审理其特赦申请,这并不公平。”

“有上千个囚犯在等待他们的特赦申请获得审理,有一些是重新审理。”

“你要申请多少次都可以,但特赦机制充满缺陷,需要多加改进。有时候一个特赦申请要花几年才会获考虑。”

14天内申请可保议员资格

纳吉昨天被判SRC的7项罪名成立,即日入狱。国会下议院议长阿兹哈昨天向《当今大马》证实,若纳吉在接下来14天内向国家元首申请特赦,则可暂时保住议员资格。

申请特赦并非司法程序,而是行政程序。执行者可以选择赦免、暂停或减轻犯罪者的判刑。

若纳吉成功向申请特赦,他的刑期和罚款可获减少或完全中止。

赦免的权力在国家元首咨询赦免委员会(Pardons Board)的建议后,才能行使。赦免委员会成员有总检察长、联邦直辖区部长及国家元首委任的其他三人,国家元首则主持赦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