濒海舰案首宗提控,前海军首长被控刑事失信
濒海战舰承包商莫实得海军造船厂的前执行董事阿末南利,今早在吉隆坡地庭被控3项刑事失信罪,成为这宗弊案的首名被告。
阿末南利也是第9任海军首长。他并不认罪,获准保释外出,以待审讯。
早上11点26分更新
濒海战舰承包商莫实得海军造船厂的前执行董事阿末南利,今早在吉隆坡地庭被控3项刑事失信罪,成为这宗弊案的首名被告。
阿末南利也是第9任海军首长。他并不认罪,获准保释外出,以待审讯。
78岁的阿末南利(Ahmad Ramli Mohd Nor)也是莫实得海军造船厂(BNS)的前副执行主席。
他是在刑事法典第409条文下,被控3项失信罪名,涉及款项高达2108万令吉。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监禁20年和罚款。
身穿西装的阿末南利今早9点抵达法庭面控,审理本案的法官是苏扎娜胡欣(Susana Hussein)。
被控三项罪名
根据第一项控状,阿末南利在2010年7月26日至2011年3月25日之间以欺诈方式批准三笔不同的汇款,总额为1354万1140令吉。
该巨款是汇至新加坡渣打银行的Syarikat Setaria Holding Limited户口。
第二控状则是,阿末南利以欺诈的方式批准136万716令吉的付款,该款项是汇至新加坡华侨银行的JSD Corporation Pte. Ltd户口。
最后一项控状是,阿末南利在2010年10月28日至11月22期间,以欺诈方式批准618万2295令吉的付款,该款项是汇至新加坡渣打银行的Sousmarin Armada Ltd. 户口。
上述三笔汇款都没有经过公司董事会的批准。
以50万令吉保释
上述三项控状的犯案地点都是Boustead Naval Shipyard Sdn. Bhd的办公室。该办公室位于吉隆坡拉查朱兰路Boustead大楼69号。
犯案时间是介于2010年7月26日至2011年5月4日之间。
值得注意的是,三项违规交易均是涉及新加坡的银行。
阿末南利听完控状后说:“我不认罪,要求庭审。”
副检察司阿末阿克兰(Ahmad Akram Gharib)要求将保释金定为50万令吉。
被告的律师莫哈末尤索夫(Mohd Yusof Zainal Abidin)没有反对保释金的额度。
法官裁定保释条件是50万令吉加一名担保人,并上呈护照给法庭保管,直到案件审结。
不过,根据《马新社》,副检察司旺沙哈鲁丁较后受询时说,尽管法官准以50万令吉保释,但被告只需交保20万令吉,如果违反法庭的额外保外条件,则需支付其余30万令吉的人事担保。
法官也择定下次过堂时间为11月24日。
反贪会查战舰弊案
上述提控与反贪会调查濒海战舰弊案有关。
政府是在2011年,透过直接谈判把濒海战舰计划颁布给莫实得海军造船厂。
不过,公账会报告于8月4日揭露,尽管政府迄今已支付60亿8300万令吉,惟至今一艘濒海战舰也未收到。
反贪会上周四(11日)宣布完成濒海战舰采购案的调查,并建议总检察署提控数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