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大桌】

官方普遍将强降雨导致城市淹水的问题,归咎市区排水系统阻塞和老旧。这是最简单且廉价的责任推卸,无法根本解决问题,因为真实情况是国内大多数城市的即有排水系统无法承载因极端气候变迁带来更集中、快速且急促的强降雨。

检讨城市淹水,不仅要在公共体制组织上彻底变革,在治水操作方法也得颠覆传统工程导向思维——雨水要以最快的速度从城市排出大海。因此过去典型的河道工程手段,往往习惯性把蜿蜒曲折的河流“沟渠化”(channelization)、“截弯取直”、“筑高堤防”,以期让降落在城市的雨水,能用最快速时间、最直接通畅的方式排出大海。

排水系统无法承载强降雨

问题是,若观察和比较晚近这几年在半岛各大城市发生的淹水情况,就会发现许多淹水乃是因为发生涨潮的同时,又恰好遇上强降雨来袭,导致城市里过量的雨水无法很快速且顺畅排出大海,最后滞留在中游和下游,并伴随河水逐渐高涨、溢满、泛滥,以至最后发生倒流或社区雨水“排不出去”的情况。

近日在新山市中心发生的闪电淹水,柔佛州务大臣翁哈菲兹也是给予几乎相同的官方回应——“大雨不寻常”、“潮位很高、“雨水无法流入大海”。

然而,大部分的城市淹水,其实很快就会在强降雨结束后快速散去,这正正说明了城市即有排水系统的承载力有限,排水系统阻塞和陈旧并不是主要原因。

因此,回到当下,关键思考是要如何解决这类已成常态化的淹水?让有选票压力的人民代议士,继续施压地方公部门单位一再重复过去短视、马上要看得见、但却没有怎么有效的减灾做法?如增建、挖深、拓宽沟渠,让雨水更快速排出?只要确保自己的选区不会淹水,却罔顾城市的整体安全?

他们可能忘了,每座城市的主干河流依然还是仅有的那几条,比如,巴生谷的主干河流原则上只有巴生河和冷岳河,“让雨水更快速排出”只是意味上游和中游地区把淹水的风险转嫁给下游地区。除非,政府有足够的拨款挖出新的运河或防洪隧道。

改变传统工程导向思维

也许我们该谦卑承认,过去“让雨水更快速排出”的传统工程导向思维需要改变。我们是时候需要“重新”学习如何与水共存,“重新”思考我们与河流的连结关系,并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打造一座不怕淹水的城市,而不是不会淹水的城市。

因为残酷的事实告诉我们,面对不可逆的极端气候变迁,以及再也无法预测的强降雨,包括国际级大都会如新加坡、纽约、伦敦也都曾在2021年遭到暴雨侵袭而发生淹水,没有人敢保证即有工程技术能让城市永不淹水。

那么,为什么需要强调“重新”?若回顾马来西亚大多数独立前城市的历史起源、演变和发展纹理,其实都离不开“因河而生”和“依河而建”,国人与河十分密切,理应更了解水性,并找回上一代人如何与水共存的传统智慧。

从北马的加央(玻璃市河)、亚罗士打(吉打河),东马的哥打巴鲁(吉兰丹河)、瓜拉登嘉楼(登嘉楼河)、关丹(关丹河),中马的怡保(近打河)、吉隆坡(巴生河)、芙蓉(宁宜河),再到南马的马六甲市(马六甲河)、麻坡(麻坡河)和峇株巴辖(峇株巴辖河),几乎每一座城市都有一条属于自己的母亲河,城市发展也都是沿河而蔓延,直到铁路和高速公路网络的发达才逐渐改变了蔓延型态。

治水要做到防涝也防旱

也因为河流关系,马来西亚其实有着非常丰富、多样且具保水功能的流域生态,从溪流、湿地、沼泽林、湖泊、池塘、泛滥平原到人工水库和废矿湖,这尚未包括社区的排水系统。

只要规划妥当,借着这些蓄水空间,让城市过量的雨水暂时停留在原区,并通过人工手段,控制排水的时间、速度和容量,可避免因为过多雨水遭遇涨潮无法排出而倒流的问题。

此外,修复和还原河流周遭生态和地景也是迫切需要,应该淹水的地方特别是河流两旁的泛滥平原,必须强制保留让其在河水高涨泛滥时顺其自然淹没,等至强降雨过后,水位自然下降至平常,恢复原貌。

此外,与水共存,说的不仅是要解决淹水,同时也需为旱季做好准备,确保拥有充足的储备水。不要忘了,极端气候不仅带来强降雨,也会带来干旱。事实上,官方单位也逐渐意识到这点,如雪兰莪水务管理机构(LUAS)目前已着手鉴定州内的蓄水池、湖泊和池塘,这些水库不仅可以在雨季时储存过量的雨水,也为旱季做好准备,确保到时存水可以输送到滤水站。

治水需私人界和民间参与

除了官方之外,政府也应在审议开发许可准证时强制房地产商贯彻低冲击开发(low-impact development)原则,保留一定空间给雨水渗透进地表,或增设固定比例的储水环境空间,如每一个住宅花园都必须有透水铺面、绿街道、草沟、滞水花园、生态池、蓄水公共广场和绿屋顶等,而不是传统常采用只有水泥而不透水,削弱让城市土地吸水和保水的功能。

我们不可能只依赖政府来应对城市淹水,因为政府兴建沟渠的速度,往往不及房地产商的开发速度,但另一边厢这些房地产商在各自揭露的公司年报中却赚得盆满钵满,后者理应履行更多企业社会责任。

总的来说,未来的城市治水策略,重点不应再是打造一座不会淹水的城市,而是如何强化城市的承洪韧性(flood resilience),提高城市对淹水的适应能力。

在政府日益有限的资源和预算拨款,以及城市土地已饱和下,不可能把城市一再布满钢筋水泥结构的小沟渠和大沟渠。相反,城市应该贯彻更经济和生态导向手法,让原有能够蓄水和保水的地方重新打开,让该淹水的地方、预期会淹水的地方,有所准备让其淹水,并在发生淹水时,尽可能做到超前部署,减少人命伤亡和财产损失,在淹水之后迅速调整和复原,以再应对下一次淹水。

更关键的是,治水是长期不断进行的工程,不能只由官方单独主导,也不该将治水工程碎片化,各自做各自。政府应该视治水工程作为改善城市整体环境、重新连结人与河流关系之策略,鼓励私人界和民间投入其中,让治水过程同时也让城市变得更宜居、安全和健康。


丁杰隆,自由撰稿人,国立台湾大学建筑与城乡研究所毕业,曾任雪兰莪安邦再也市议员(2018-2020),目前从事建筑领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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