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允一马公司申请,令里扎提供涉挪用资金文件
刊载: Aug 5, 2022 8:52 AM | 更新: Aug 5, 2022 9:30 AM
一马公司去年起诉前首相纳吉继子里扎阿兹与两公司,挪用一马公司资金制作电影后,高庭昨天允许一马公司申请,向里扎索取相关资料。
《马新社》报道,里扎与两公司的代表律师哈里哈兰(Hariharan Tara Singh)指出,吉隆坡高庭法官阿玛吉星(Amarjeet Singh),是通过电邮宣布这项决定。
一马公司去年起诉前首相纳吉继子里扎阿兹与两公司,挪用一马公司资金制作电影后,高庭昨天允许一马公司申请,向里扎索取相关资料。
《马新社》报道,里扎与两公司的代表律师哈里哈兰(Hariharan Tara Singh)指出,吉隆坡高庭法官阿玛吉星(Amarjeet Singh),是通过电邮宣布这项决定。
“法官给答辩人30天时间遵守这项指令。法庭也择定9月12日进行案件管理。”
挪用2.5亿美元制作电影
一马公司等四造是在去年6月入禀诉讼,起诉里扎阿兹、红岩电影公司(Red Granite Pictures Incorporated) 与其相关公司红岩资本有限公司(Red Granite Capital Limited),在2011年到2012年间挪用一马公司2亿5000万美元,投入好莱坞电影制作。
里扎是红岩电影公司的联合创办人。上述两家公司拍摄由李奥纳多演出和马丁斯科塞斯执导的著名电影《华尔街之狼》。
此外,这起诉讼也将美国Shearman & Sterling律师楼列为第四答辩方。
这项诉讼是一马公司及SRC国际公司入禀的22项民事诉讼之一。这一系列诉讼旨在起诉前首相纳吉、三名前一马公司执行长、刘特佐多名家人以及数家银行机构等个人与机构有意或无意诈欺,并向他们索偿966亿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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