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法庭斥“滥用司法程序”,令LFL付3千堂费
刊载: Jul 28, 2022 2:05 AM | 更新: Jul 28, 2022 2:08 AM
新加坡上诉庭昨天下令,代表两名死囚提出刑事动议的捍卫自由律师团(LFL),乃是滥用该国司法程序,因此下令该人权组织须支付1000新币堂费。
新加坡媒体《海峡时报》报道,新加坡法庭批评捍卫自由律师团,为了自身目的滥用司法程序,挑战法庭的死刑判决。
新加坡上诉庭昨天下令,代表两名死囚提出刑事动议的捍卫自由律师团(LFL),乃是滥用该国司法程序,因此下令该人权组织须支付1000新币(折合约3220令吉)堂费。
新加坡媒体《海峡时报》报道,新加坡法庭批评捍卫自由律师团,为了自身目的滥用司法程序,挑战法庭的死刑判决。
法庭表示,“私人组织不得为自身目的,使用(挑战司法)程序”。
该国上诉庭也指,捍卫自由律师团的行动,乃是“为了其废除主义目标博宣传”,意旨捍卫自由律师团所主张的废除死刑运动。
另外,新加坡法庭也下令,同样代表两名死囚的律师查尔斯(Charles Yeo),也必须支付4000新币给该国总检察署。
代表两低智商死囚上诉
捍卫自由律师团早前曾代表大马籍低智商死囚鲍斯(Pausi Jefridin)及智力勉强及格的新加坡公民罗斯兰巴卡(Roslan bin Bakar)入禀上诉,挑战两人的死刑判决。
鲍斯杰和罗斯兰巴卡在2008年被控运毒,于2010年定罪。
捍卫自由律师团坚持,鲍斯智商只有67,理应被归类为智力障碍,而罗斯兰巴卡的智力也仅是勉强及格,因此他们受到联合国《身障者权利国际公约》(CRPD)的保护。该团体指出,新加坡身为该公约签署国,理应禁止这项死刑执行。
新加坡总统哈丽玛在今年2月发出暂缓令,暂时停止处决两人,直至完成所有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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