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一马公司案续审。前第二财长阿末胡斯尼供称,纳吉并不在意一马公司用以跟沙地石油国际公司联营的7亿美元资金,流到其他地方。

阿末胡斯尼表示,如果自己是首相,听到如此庞大资金丢失必然会震惊,同时采取挽救行动。

阿末胡斯尼是第20名控方证人。他今日在吉隆坡高庭上接受辩方律师沙菲宜盘问时透露,当他向纳吉挑起上述问题时,对方无动于衷。

但沙菲宜随即反驳说,即便纳吉身为首相,但他也无权绕过一马公司董事会,就决议采取行动。

他甚至提高声量强调,除非董事会征询其意见,纳吉所所领导的董事会顾问团没有办法做些什么。

可以开除涉及人员

然而,阿末胡斯尼回称,纳吉没有担忧资金转走的问题,但事实上纳吉既然身为首相,他可以采取行动,并开除涉及把资金转走的一马公司人员。

“如果我是(马来西亚)最高领袖,我势必会感到震惊,并采取行动。”

沙菲宜:你是否意识到,董事会曾要求(管理层)回答(资金转移的事情),而(时任执行长)沙鲁领衔的管理层回答,这些钱是支付给了沙地石油国际公司。这是他们告诉董事会的(答案)。

阿末胡斯尼:如果我是首相,我会感到担忧,因为这会影响到政府的地位。

沙菲宜随即大声指控阿末胡斯尼是在羞辱纳吉,但阿末胡斯尼否认。

阿末胡斯尼在此前庭审中供称,在自己向纳吉表达对一马公司组成和运作方式的担忧时,纳吉要求他勿要介入一马公司事务。

而早在2019年,阿末胡斯尼即在SRC案的庭审中供称,纳吉要求他别插手SRC国际公司的事务。

SRC国际公司成立于2011年,是一马公司的子公司,并于2012年起由财长机构接管。

主控官明天将复问

阿末胡斯尼于2009年至2016年间,担任第二财长。

本案将于明日续审,主控官哥巴斯里南预计将在明日庭审中,复问阿末胡斯尼。承审法官为柯林(Collin Lawrence Sequerah)。

纳吉在本案中被控25项控罪。其中4项为滥权贪腐罪,涉及22亿8293万令吉;另外21项罪名则是接收与转移超过20亿8147万令吉非法收益。

控方此前主张,上述7亿美元资金最终是汇给了通缉犯刘特佐所拥有的Good Star Limited。

控方也主张,刘特佐是获得纳吉授意,参与一马公司的违法勾当。

辩方则声称,纳吉对此事一无所知,反之盗用公款一事全然由刘特佐和多名一马公司管理层人员所谋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