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统主席阿末扎希庭案的证人揭露,多名政治领袖曾收取Ultra Kirana公司(简称UKSB)的献金。反贪污与朋党主义中心(C4)表示,该案凸显有必要立法管制政治献金,以杜绝政治腐败。

反贪污与朋党主义中心今日发表文告指出,现有法律没有限制政治献金数额,政党也没必要对外揭露捐献者身份,因此不受管制的政治献金成了政治腐败的关键因素。

“这样的情况妨碍公众监督与检视政治献金,直到从政者被控收贿之后(才能公诸于世),就像阿末扎希的庭案那样。”

“到底还有多少可疑的’政治献金’是不为所知的?”

献金或贿赂的界线模糊

该中心表示,由于没有法律管制政治献金,就会出现灰色地带,政治献金与贿赂之间的界线变得模糊。

该中心点出,上诉庭裁定联邦直辖区部前部长东姑安南收取商人蔡景康200万令吉属于政治献金而非贿款,使得东姑安南得以无罪释放,就是最好的例子。

“那我们应该如何界定政治献金的界线?虽然说仍可能有合法的政治资金来源,但若没有适当的监督和管制,这不仅为有权的政客和寻求影响力的公司打开腐败大门,也会破坏公众对政治体系的信任。”

该中心指出,如今牵涉政治献金控罪的政治人物多不胜数,显示借政治献金收贿并非单一案例,因此政府必须阻遏贿赂恶习。

该中心也提出五大建议,如尽快在国会提呈政治献金法案、申报财产法案。

“希盟执政时期已经草拟了这个(政治献金)法案,然而迄今为止依然未有下文。”

该中心敦促,所有在阿末扎希庭案受点名的人物,如前首相慕尤丁等人,必须解释所收取的献金用途。

该中心也要求反贪会和国会公账会介入调查。

反贪会已开档调查

在外国签证系统案中,扎希一共面对40项控罪,即在担任内政部长期间,收取Ultra Kirana有限公司逾4000万令吉贿赂,以延长对方处理中国一站式服务中心及外国签证系统的合约,涉嫌违反《2009年大马反贪法令》第16(B)条文(受贿)与《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收贵重物品或礼物)。

控方证人陈祥生日前供称,UKSB的账簿记录了2014年至2018年期间支付给数名从政者的巨项。

目前,慕尤丁和前外交部长阿尼法阿曼已经否认指控,其他被点名的政治人物有卫生部长凯里、国防部长希山慕丁、房地部长理查玛利肯(Reezal Merican Naina Merican)、民兴党主席沙菲益。

他们的名字出现在UKSB的账簿,以及反贪会鉴证与科技单位的分析报告。

反贪会则表明将开档调查那些卷入的政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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