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副首相阿末扎希的外国签证系统贪污案有了小变化,控方今天获准修改其中一项控状,而阿末扎希则依然否认有罪。

高庭法官莫哈末亚兹(Mohd Yazid Mustafa)批准主控官旺沙哈鲁丁(Wan Shaharuddin Wan Ladin)副检察司申请修改控状。

同时,他也谕令通译员向阿末扎希重新宣读相关控状。

控方主要把罪行日期从2017年4月,改为2018年3月27日。

根据修改控状,阿末扎希涉嫌在担任内政部长时期以权谋私,在明知外国签证系统营运商Ultra Kirana私人有限公司(UKSB)跟其公务有往来,却依然收受对方的300万令吉献金。

他涉嫌于2018年3月27日,在加影绿野山庄(Country Heights) 犯下上述罪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可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阿末扎希面对33项有关收受UKSB总额1356万新元(约4327万4368令吉)贿赂的控罪,他被控利用内长职权以延长该公司继续处理中国一站式服务中心及外国签证系统的合约。

他也面对另7项指控,即收受与其有公务往来的UKSB的献金,分别涉及115万新元(约367万1283令吉)、300万令吉、1万5000欧元(约7万零711令吉)和1万5000美元(6万5914令吉)。

他涉嫌在2014年10月至2018年3月期间,在加影绿野山庄和布城16区Seri Satria犯下上述7项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