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的胞弟纳西尔昨天建议,仿效1970年代的香港先特赦再“格杀勿论”的手法肃贪。对此,在野党国会议员的反应不一。

公正党双溪毛糯国会议员西华拉沙受访时表示,可以接受反贪会特赦以往一些小的贪腐罪行,但不应包括一些大案,如一马公司丑闻。

“我同意香港的做法值得仿效。香港成功减少猖獗的贪腐问题,直至如今的最低水平。他们推行良好法制和独立机构,可以无畏无惧执行任务。执法与惩罚严肃、有效且具有威慑效果。“

”关键在于,要有独立有效的执法。“

”我也同意特赦一些涉及小数额的贪腐案,但不应包括大型的贪腐事件,如一马公司案。“

法米原则上同意建议

另外,公正党班底谷国会法米法兹也不反对纳西尔的建议。

”我认为从原则上看来,是好的建议。我们必须改革反贪会。“

”除了特赦和‘格杀勿论’政策,另一关键是,我很关注反贪会的独立性。反贪会不应隶属首相署,而是必须向国会负责。“

”其次,只是‘格杀勿论’政策并不足。我们也必须解决其他根本问题,如政治献金、选区发展基金,以及国会议员申报财产。“

无论大小都不可特赦

另一方面,相对于西华拉沙和法米愿意接受特赦的建议,行动党甲洞国会议员林立迎则不表认同。

林立迎认为,无论是大小贪腐案,都不应获特赦。

“那些为了填饱家人肚子而行窃的人,最终都被判坐牢。他们又怎么不获特赦?”

他表示,既然所有人都知道在大马受贿是犯法的,就没有理由特赦任何犯下贪腐罪行的人。

林立迎也促请纳西尔,更清楚阐明其建议的特赦措施,以免言论遭到扭曲。

“他是否建议政府,特赦在上届大选前犯下贪腐罪行的罪犯,还是说在下届大选之前的都算?他必须阐明其建议,以避免言论遭到扭曲。”

林立迎也说,纳西尔也应该特别说明,其建议是否包含巫统的政治人物。

反贪会报告需呈国会

另外,公正党巴西古当国会议员哈山卡林(下图)也表示,大马实则无需仿效香港廉政公署创立初期的特赦做法。

“只要改革反贪会。反贪会主席的任命,必须经国会遴选委员会通过。”

“反贪会报告也必须提交国会上议院和下议院辩论。”

他也呼吁立即成立一个联合遴选委员会,成员则必须包括国会上、下议员代表。

先特赦再“格杀勿论”

昨天,身为著名银行家的纳西尔在一场活动上回答假设性问题时表示,他若掌权,将仿效香港在1970年落实的扫贪政策,以解决大马的贪腐问题。

他说,香港政府特赦在1977年以前犯下的贪腐罪行,但之后则取强硬的"格杀勿论"的反贪政策。

”当很多人涉及(贪腐),你必须提供特赦。否则,每个人都会阻挡(你要扫除贪腐的行动)。“

”(如香港1977年)之后犯罪,我们将(采取)‘格杀勿论’(政策)。如果他们在过去的贪腐行为不严重,我们会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