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年龄降至18岁与选民自动登记政策生效后,选区划分不匀问题进一步恶化。净选盟与行动大马都主张进一步推动改革,修正现有选举制度的缺陷。

净选盟主席范平东主张,若要更公平的划分选区,则应该从宪法和选举制度角度下手。

他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坦言,选民自动登记制落实以前,选区划分不匀(malapportionment)问题已是非常严重,如今更是进一步扩大城市与郊外选区之间的选票价值差距。

“像是万宜、哥打拉惹、白沙罗、梳邦和依斯干达公主城这样的超级选区,当地选民肯定会面对代表性不足(underrepresented)和国会议员服务不足的问题。”

“我们所贯彻的代议民主制,要求国会议员代表大部分人的声音。但在这个超级大型的选区,选民往往是很多样化的,甚至彼此之间会有利益冲突。在这时候,这些国会议员要代表谁才好?”

按各州选民分配议席

基于如此,范平东主张修订《联邦宪法》第46条文,改为按各州选民人数分配议席,以达致更为平等的选区划分。

《联邦宪法》第46(1)条文规定,马来西亚国会下议院的议员人数为222名;第46(2)(a)条文则分别规范13个州属的国会议员人数;第46(2)(b)条文则规范吉隆坡、纳闽及布城三个直辖区的国会议员人数。

其实,第46条文过去经过多次修订,只不过修宪必须获得国会下议院超过三分之二同意,因此朝野议员必须达成共识,才能推动此项修宪。

纳入比例代表制元素

范平东建议,马来西亚应该考虑把“比例代表制”(PR)的元素纳入现有的“领先者当选制”(FPTP)。

“领先者当选制将继续维持现有的选区代表,而比例代表制则允许按政党分配席次,这样能够允许较小的政党有机会赢得席位。”

此前,《当今大马》新闻实验室发布专题“选民更多更年轻了,这如何左右你的选票价值?”。范平东据此进一步讨论“选区划分不匀”问题。

政治学者黄进发与范平东的看法相似。黄进发同样建议,大马选举制度纳入政党名单比例代表制(party-list),为每一个州属分配一些不分区议席。

他认为,要改善选区划分不均,则应该按照各州的平均人口分配所需要的议席,因此人口增加的选区应该增加议席,但同时人口流失的选区,则也应该重新分配到其他选区里。

他认为,兼容政党比例代表制,不仅能够部分解决选区比例失衡的问题,失去上阵议席的政党领袖也可以“转战”政党名额的席次。

年轻选民遭制度歧视

另一方面,行动大马(Tindak Malaysia)主任达涅斯(Danesh Prakash Chacko)同样认为,18岁投票和选民自动登记制,不仅进一步恶化原有选区划分不匀的问题,也间接加重“歧视”年轻选民。

“除了彭亨以外,18岁投票政策扩大了所有州属最大选区和最小选区之间的差距……大部分选民人数过高的选区都坐落在各州首府和全国主要城市地区(除了一些例外选区如华玲、万捷和木威),而且有一半人数过高的选区,都是马来选民占多数。”

他指出,基于人口分布不匀和地区发展因素,选区与选区之间的选民人数不可能完全对等,但为了避免选区划分不匀问题,国家还是能够设定法律限制,规定一个选区应有的选民人数上限。

“目前,我们的宪法没有清楚限制一个选区的选民人数(因此造就了选区划分不匀)。既然每个选区都需要一个民选代表,那么当选区大小不对等时,就会发生选票受歧视的问题。”

他点出,大马国会自1973年全面废除选区人数限制的规定,导致选区议席可以任意按照政治或种族考量分配,而非按州属的人口规模变化调整。

对于选区划分不匀的问题,达涅斯提出多个改进的建议,如按选民地址明确分配投票站、恢复地方政府选举、和赋权国州议员专注立法工作。

他同意主张,马来西亚应该采用混合比例代表制,以减少以地理为划分基础的选区,并分配以政党为代表的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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