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女郎阿旦杜亚家属向大马政府等造索偿1亿令吉民事诉讼历经近3年审讯后,雪兰莪沙亚南高庭择定于8月30日下判。

代表答辩方大马政府的高级联邦律师婕蒂祖丽娜(Zetty Zurina Kamarudin)向法庭表示,随着答辩方最后一名证人,现年60岁的退休警员马斯特(Mastor Mohd Ariff)完成供证后,答辩方今日已结案。

因此,已擢升为上诉庭法官的瓦兹(Vazeer Alam Mydin Meera)择定上述宣判日。

此外,高庭也谕令起诉人于6月20日陈词,答辩人7月20日入禀答复陈词,以及8月4日让各方回复陈词。

阿旦杜亚父亲沙里布、母亲阿丹瑟瑟、儿子蒙古沙盖(现已改名为巴亚古) 和阿丹沙盖于2007年入禀诉讼,把2名前特警阿兹拉和西鲁、政治分析员阿都拉萨巴京达和大马政府列为第1至第4名答辩人,控诉蒙古女郎命案为他们带来精神和心理创伤,索取普通赔偿、惩戒性赔偿和加重赔偿。

不过,阿丹沙盖在两年后逝世,名字从起诉人名单中移除。

起诉方的26名证人,包括沙里布和阿旦杜亚长子巴亚古在2019年开审时完成供证。答辩方大马政府传召3名证人,阿都拉萨巴京达则选择不供证。

二特警无没涉特别行动

马斯特是答辩方第3名证人。他今日较早前回答婕蒂的盘问时说,阿兹拉和西鲁没有参与2006年10月19至20日的任何行动,包括特别行动和机密行动。

“若他们没有参与任何行动,他们会在早上8点至下午5点执勤。”

马斯特回答阿旦杜亚家属律师桑吉柯(Sangeet Kaur Deo)的盘问说,他在武吉阿曼警察总部负责管理军械库的武器和爆炸物,任何警员若没有获得上层警官批准,无法从枪械库取出枪械。

但蒙古女郎命案调查官东尼昨天告诉法庭,没有上层指示西鲁在2006年,从武吉阿曼军械库取出枪械。

东尼说,军械簿第20页的纪录显示,编号125591的伍长西鲁在2006年10月4日,签名领取序列号S98756的MP5 (S) 冲锋枪,并于10月30日早上8时15分归还。

今天的审讯中,大马政府另一名证人即退休警员罗斯里(Rosli Ibrahim)也有供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