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的一马公司案续审。一马公司前主席莫哈末峇克承认,早在他怀疑纳吉涉及一马公司的非法资金转移时,他就应该与之对质,惟因对方位高权重而作罢。

莫哈末峇克是控方第15名证人。他今日在吉隆坡高庭接受副检察司哥巴斯里南的盘问时供称,他不敢直接质问纳吉。

根据莫哈末峇克,当他发现一马公司转移7亿美元资金至Good Star有限公司时,他不敢质问纳吉在其中扮演的角色。

Good Star据称是刘特佐所掌控的企业。

“我感到不安,未能告诉首相(纳吉)所发生的事以及我的怀疑。”

“我如此回应(纳吉律师)沙菲宜的提问,是因为回顾整件事,也许我应该这么做。无论对方是首相与否,我应当冒这个险。”

沙菲宜此前在盘问莫哈末峇克时,质疑他为何未就对一马公司涉嫌非法交易的怀疑,与纳吉对质。

纳吉不曾问起辞职原因

此外,莫哈末峇克透露,辞职后曾多次与纳吉会面,惟纳吉不曾询问他辞职的原因。

莫哈末峇克此前在另一案件,即一马公司稽查报告窜改案中供证,由于怀疑纳吉涉及不正当资金转移,而于2009年10月19日辞掉一马公司董事会主席一职。

他也在本案之前的审讯中供称,2009年曾传短讯给纳吉,告知一马公司涉嫌不当财务举措,而纳吉却不寻常地没有回覆他。

本案将于6月7日续审,承审法官为柯林(Collin Lawrence Sequerah)。

纳吉目前在一马公司案下被控25项控罪。其中4项为滥权贪腐罪,涉及22亿8293万令吉;另外21项则是接收与转移超过20亿8147万令吉非法收益。

控方主张,一马公司通缉犯刘特佐是获得纳吉授意,参与一马公司的违法勾当。

辩方则声称,纳吉对此一无所知,盗用公款一事全然是刘特佐和多名一马公司管理层人员所谋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