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长魏家祥澄清,身障者仍可在人行步道使用行动辅助工具(PMA)。捍卫身障者权益的社运人士姆鲁合山表示欢迎,但也提醒这不足以解决身障者出外通行的难题。

姆鲁合山(V Murugesan)表示,身障者依靠行动辅助工具(PMA)移动,照理本来就不应该与其他交通工具共用道路,然而马来西亚的城市规划从来没有提供无障碍空间。

他向《当今大马》指出,其实,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政府召集所有相关部门,为障友打造无障碍环境。

“真正的问题其实与我们对待打造基本设施的态度有关,这些设施总是有着不同的移动障碍。”

“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方法就是让交通部、房屋与地方政府部门和全国的州务大臣一起坐下来商量和计划。”

“在其他国家,轮椅使用者和自行车骑士根本不需要与其他交通工具共用马路。有时候,他们的通道和轿车的车道一样宽。”

“这才是我们应该推动的城市规划。”

并非到处都有人行步道

根据2021年道路交通条规(禁止使用微型交通工具),行动辅助工具禁止在路上行驶,以免扰乱交通秩序,避免与轿车、载沙罗里及巴士发生碰撞。

不过,这项规定妨碍使用行动辅助工具的身障者,因为不是所有地方都设有人行步道。一旦抵触这个条规,将会挨罚300令吉。

魏家祥昨日说明,虽然行动辅助工具受禁止在路上行驶,障友依然可以在其他平地空间(除了道路)使用行动辅助工具,包括购物商场内、公园范围、步道/商店五脚基范围。

他也说,身障者同样仍可使用行动辅助工具,在路上过马路。

质疑交长解说非解方

不过,姆鲁合山不满意魏家祥的解释,直言这只不过是身障者抗议之后,才给出的零碎的解决方案。

他反问,这样的“解决方法”难道可以让身障者更安全?

“为了上班或去医院,而必须与其他交通工具共用马路,只会让我们每天面对生命危险而已。”

“我们需要更恰当的解决方案,即是打造无障碍设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