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禄苏丹后裔律师警告,拒赔将损大马贸易国地位
马来西亚政府此前声明,拒绝承认苏禄苏丹后裔的索偿案仲裁庭裁决。然而,对方律师警告,若大马政府拒赔偿,将有损大马的贸易国地位。
苏禄苏丹后裔的英国代表律师梅森(Elisabeth Mason)透过电邮告诉《当今大马》,大马政府若拒绝遵循西班牙仲裁员2月28日的裁决,将严重损害大马作为贸易国与投资目的地的地位。
马来西亚政府此前声明,拒绝承认苏禄苏丹后裔的索偿案仲裁庭裁决。然而,对方律师警告,若大马政府拒赔偿,将有损大马的贸易国地位。
苏禄苏丹后裔的英国代表律师梅森(Elisabeth Mason)透过电邮告诉《当今大马》,大马政府若拒绝遵循西班牙仲裁员2月28日的裁决,将严重损害大马作为贸易国与投资目的地的地位。
梅森表示,《纽约公约》也涵盖仲裁法,所以大马政府不能仅仅因为面临不利裁决,就拒绝履行其责任。
“马来西亚仅因为这项不利裁决,就突然拒绝签署国的利益与义务,是不现实的做法。”
“如果马来西亚拒绝这类法律程序民,将严重损害它作为贸易国与投资目的地的地位。”
“而公约其它167个国家仍将执行这项裁决。”
总检察长依德鲁斯(Idris Harun)在受询时,拒绝评论梅森的声明。
大马政府拒承认裁决
马来西亚外交部和总检察署于上周三(3月2日)发表联合声明,马来西亚政府拒绝向苏禄苏丹嘉玛鲁基兰二世(Jamalul Kiram II)后裔,支付149亿2000万美元(约626亿令吉)的裁决。
该联合声明也指出,马来西亚政府并未参与上述仲裁程序,且此事并不具备商业性质,因此不得进行仲裁,同时马来西亚政府也准备挑战这次裁决。
根据媒体报道,法国巴黎仲裁庭于今年2月28日裁定,马来西亚违反1878年所签署的一项条约,因此裁决马来西亚政府需向苏禄苏丹后裔支付至少149亿2000万美元,折合约625亿9000万令吉。
该项裁决是由西班牙仲裁员斯丹帕(Gonzalo Stampa)作出。这项仲裁程序始于西班牙,随后转移至巴黎作出最终裁决。
1878年,苏禄苏丹贾迈阿兰(Jamal Al Alam)与Dent & Overbeck签订协议,将当时称作“北婆罗洲”的沙巴割让给后着。作为回报,Dent & Overbeck公司必须每年向苏禄苏丹支付1000美元的割让金。
到了1963年,沙巴、砂拉越与马来亚共组马来西亚,而马来西亚政府也继承了上述协议。
直至2013年拿笃事件以前,马来西亚政府每年都会透过菲律宾政府,支付苏禄苏丹后裔53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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