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甲州滨水区经济走廊计划受到外界的批评,但房屋与地方政府部透露,甲州政府这项霸型填海计划已获原则上批准。

但是,根据“第四国家实体计划”(RFN4)的规定,甲州滨水区经济走廊计划(M-WEZ)的发展用途等,却有违规之嫌。

房地部副部长依斯迈慕达利(Ismail Muttalib)本周三(2日)在国会特别议会厅辩论环节时透露,国家实体规划理事会(MPFN)于去年7月5日会议上,原则上批准甲州滨水区经济走廊的落实。

不过,该理事会在较后的10月21日会议上通过“第四国家实体计划”,而这个蓝图规定,填海计划只能用于两种发展用途:

(一)攸关国家利益的基础建设,例如港口、机场、海堤与发电站;

(二)国家安全设施。

房屋部也列出其他要求,包括填海计划不能影响世遗区、不阻挡世遗区与海边之间的视野、确保计划惠及当地人等等。

填海发展商也必须提出各种报告且寻求批准,包括环境影响评估(EIA)报告、社会影响评估(SIA)报告、海洋影响评估(MIA)报告、渔业影响评估报告(FIA)等等。

依斯迈慕达利也是巫统马兰国会议员,他回应行动党马六甲市国会议员邱培栋提出的问题时,说明上述的详情。

用途不符RFN4规定

根据M-WEZ网站简介,这个项目占地2万5000英亩(相当于两个布城的面积),分成五大区块,包含港湾中心、商业园区、住宅区、物流中心、休闲乐园与购物中心等等。

另一方面,M-WEZ下的一个子计划——艾佳(AJA)填海计划打算在吉里望镇(Pekan Klebang)填海300英亩,而艾佳计划书透露,他们打算建造一个包含港湾中心与游艇俱乐部的商业与住宅区。

M-WEZ或艾佳计划似乎并不符合房屋部上述的两个发展用途条件。

艾佳填海计划目前仍在环评阶段。

一度议决暂搁和重估

邱培栋当时也质疑,艾佳填海计划没有事先获得国家实体规划理事会的许可,不符合“第三国家实体计划”(RFN3)规定。

依斯迈慕达利解释,国家实体规划理事会原本在去年5月6日的会议上议决,M-WEZ与其子计划艾佳计划都必须暂时搁置,重新评估申请后再决定。

他说,这是由于填海计划在当时未有具体细节,也未呈交环评与社会影响评估报告。

不过,理事会在“考虑(各方的)劝告、看法与讨论多个事项后”,决定“原则上同意”M-WEZ填海计划。

回避宏观环评的需要

另外,邱培栋在周二(1日)询问环境部,M-WEZ下的子计划分开申请与提呈环评报告,未能全面评估M-WEZ计划对马六甲海岸的整体影响。

他因而呼吁环境部要求甲州政府与各个发展商提呈宏观的环评报告,以免忽略实际的破坏。

人资部副部长阿旺哈欣(Awang Hashim)当时代答,而他在读出环境部答复时,没有回应邱培栋的上述提问。

目前11填海计划获批

另外,阿旺哈欣透露,从1999年迄今,M-WEZ工程范围内已有11个填海计划获批,占地1091.72公顷(约2698英亩)。

甲州首长苏莱曼领导的国阵政府大推M-WEZ填海计划,放眼造地2万5000英亩。这意味着在M-WEZ计划下,接下来马六甲尚有约89%未填海。

马六甲近年来出现多个填海计划,不仅影响沿海景观,也破坏沿海渔民的饭碗

《当今大马》此前揭露,艾佳填海计划有浓浓的甲州巫统背景。甲州巫统署理主席莫哈末阿里(Mohamad Ali Mohamad)与前甲州副行政议员卡查里莫哈末(Ghazale Muhamad)名下的公司掌握艾佳填海特许区的拥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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