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伊斯兰法律师协会要求联邦政府修宪,以赋权州伊斯兰法庭,聆审任何挑战伊斯兰法规等的司法审核。

马来西亚伊斯兰法律师协会(PGSM)主席慕沙阿旺(Musa Awang)今日发文告指出,鉴于联邦法院今早裁决《2003年雪州伊斯兰管理法令》第66A条文违宪,这项修宪很有必要。

他呼吁,联邦政府采取长远的解决方案,修改《联邦宪法》第9附表的州属列表,以允许各州制订法律,授权伊斯兰法庭聆审,挑战各自州属伊斯兰宗教当局,包括法规理事会决策的司法审核申请。

“本协会认为,针对州伊斯兰宗教理事会,或根据州伊斯兰法设立的委员会,包括州法规理事会决策的司法审核,应当由伊斯兰法庭进行,因为当涉及伊斯兰信徒和教规(Hukum Syarak)时,它是合适且可胜任的平台。”

“为了推动(联邦宪法)修法,本协会敦促联邦政府设立特别委员会,以研究并提出修宪建议。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Tengku Maimun Tuan Mat)为首的联邦法院九司今早一致裁定,《2003年雪州伊斯兰管理法令》第66A条文违宪,雪州议会无权授权州伊斯兰法庭,针对州伊斯兰宗教当局的决定进行司法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