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署允根据调查新进展,检讨杀婴少女谋杀控罪
登嘉楼15岁少女杀死自己产下的男婴,而被控谋杀后,政府面对各方的抨击。总检察署今天出面灭火,说明它或会根据最新调查进展,检讨针对少女的谋杀控状。
傍晚6点52分更新
登嘉楼15岁少女杀死自己产下的男婴,而被控谋杀后,政府面对各方的抨击。总检察署今天出面灭火,说明它或会根据最新调查进展,检讨针对少女的谋杀控状。
总检察署今天发文告表示,少女虽然目前面对谋杀提控,但是控方依然可以重新检讨原来的谋杀控罪,更改为其他的控罪。
文告进一步指出,总检察署会根据案件的最新进展,包括强暴案的调查结果,加以斟酌考量。
不过,总检察署也说明,就目前而言,少女的谋杀罪名将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来审理,而且一旦罪名成立,也会根据儿童法令第97(2)条文,加以扣押,而期限则由登州苏丹来决定。
儿童法令第97(2)条文阐明,未满18岁者或儿童若被法庭判处死刑,则法庭必须下令关押,而扣押期将视案发地点,交由国家元首,或各州苏丹或州元首来决定。
被捕后才举报强暴案
总检察署解释,少女是在被捕的同一天,即2月8日才报警声称自己遭强暴,而警方也随后开档调查,目前尚未调查完毕。
根据文告,男婴是2月8日在甘马挽的住家逝世。当天早上约9点,一名妇女到斯里班底诊所,通知柜台有人在住家分娩。约10分钟后,医护人员与团队到达事发地点,见到一名女性在厨房水槽附近抱着婴儿,婴儿的脐带已遭利器剪断。
总检察署强调,州检察署细查调查结果后,允准以刑事法典第302条文提控这名14岁11个月的少女。
总检察署续指,此提控是经过透明的刑事调查过程,完全以证词为基础,没有受到任何诱因。
“我们是根据证人证词、文件、法医证词和病理专家证明提控。那名婴儿出生时,大约38至40个周大,体重2.49公斤。当时,他的脐带被利器剪断,身上也有其他伤口,包括利器留下的伤口。”
少女住在甘马挽朱盖(Chukai)的斯里班底垦殖区(Felcra Sri Bandi),一名婴孩在2月8日被发现死于她家中,疑是遭利器刺死。2月15日,她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下面控,惟遭拒保釋。一旦罪名成立将被判死刑。
此外,当局也正在追查据称曾强暴该名少女的20岁男友。
隔日,大马医药协会主席辜家财表示,对当局提控少女深感错愕。他说,少女本身是一名强暴案幸存者,在身心和社会方面都会受影响,所以可能展现一些高风险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