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少女上周涉嫌刺死产下的新生男婴,今天在登嘉楼甘马挽推事庭被控谋杀。

根据《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一旦谋杀罪名成立将被判死刑。

据《马来邮报》报道,推事庭法官伊莲娜(Tengku Eliana Kamaruzaman)拒绝该少女的保释申请。

谋杀罪被告一般不可保释。然而,该少女的律师努莱妮(Nurainie Haziqah)称,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388条文,如果被告是病人、未成年人或女性,是可以获得保释的。

努莱妮说:“我们也提出,这个案件攸关重大公共利益,获媒体广泛报道。法院可以树立一个(良好)先例。”

上周,警方逮捕该少女,并延扣七天,以作进一步调查。

少女住在甘马挽朱盖(Chukai)的斯里班底垦殖区(Felcra Sri Bandi)。2月8日,一名婴孩被发现死于少女家中,疑是遭利器刺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