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的一马公司案继审,一马公司前财务长阿兹米向吉隆坡高庭供称,他是因为相信一马案通缉犯刘特佐是纳吉的合法代表,才听命于对方的指示。

根据《马新社》,阿兹米(Azmi Tahir)解释,是纳吉的时任机要秘书阿兹林(Azlin Alias)介绍刘特佐给他认识。

阿兹米(49岁)是第12名控方证人。他是在纳吉的辩护律师哈里哈兰(Hariharan Tara Singh)交叉盘问时披露此事。

阿兹林已在2015年4月4日,发生的一场直升机意外事故中罹难。

哈里哈兰:身为时任财务长,难道你不觉得,听命不属于一马公司(管理层)的刘特佐有点不妥吗?

阿兹米:不……因为考虑到我认识他的过程等因素,我和所有人都相信,他是纳吉的合法代表。我不是在路边结识他,是已故阿兹林介绍刘特佐(给我认识)。

不适合当面向纳吉求证

阿兹米之后供称,一马公司高层与会计行毕马威(KPMG)于2013年12月15日在纳吉的住家开会,是因为毕马威不满该公司未针对投资23亿美元在宝桥环球SPC基金(Bridge Global SPC)的做法,提供充足解释和文件。

一马公司是通过特殊目的公司Brazen Sky Ltd进行有关投资。

除了阿兹米,当天与会者包括:时任一马公司执行长哈金(Mohd Hazem Abdul Rahman)、前一马公司主席仄诺丁( Che Lodin Wok Kamaruddin)、刘特佐和纳吉。

哈里哈兰询问阿兹米,为何他与纳吉会面时没趁机查证有关汇款,而后者解释,他之后也意识到应该向纳吉求证,但却认为那不是适当的场合。

哈里哈兰:不是应该慎重验证有关汇款吗?你为何没有向纳吉求证此事呢?你应该问纳吉本人。

阿兹米:说我应该走过去问首相(纳吉这件事)当然很容易……抱歉,我不认为这样是专业的做法。

否认串谋刘特佐盗资金

另外,阿兹米认同,刘特佐从一马公司汇款给其公司,即Good Star Ltd的操作中受益。

但他不同意,辩方律师指他有份参与刘特佐挪用一马公司资金的说法。

他也说明,自己在毫无质疑下,执行了刘特佐的每项指示。

纳吉在一马公司案下被控25项控罪,其中4项为滥权贪腐罪,涉及22亿8293万令吉;另外21项则是接收与转移超过20亿8147万令吉非法收益。

纳吉涉嫌犯案时身兼大马首相与财政部长,而其掌管的财长机构全权拥有一马公司。

高庭法官柯林(Collin Lawrence Sequerah)负责承审本案,审讯将在明天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