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年4亿仅石油回馈金,丹政府说明已编入预算
刊载: Jan 17, 2022 9:54 AM | 更新: Jan 17, 2022 10:05 AM
财政部长东姑扎夫鲁日前透露,吉兰丹在2020年和2021年共拿到4亿令吉的石油收益后,丹州政府解释,这笔款项并非石油税,而是联邦政府的“回馈金”。
吉兰丹大臣办公室今天发表文告指出,丹州政府目前还在与联邦政府谈判,以收取石油税。
财政部长东姑扎夫鲁日前透露,吉兰丹在2020年和2021年共拿到4亿令吉的石油收益后,丹州政府解释,这笔款项并非石油税,而是联邦政府的“回馈金”。
吉兰丹大臣办公室今天发表文告指出,丹州政府目前还在与联邦政府谈判,以收取石油税。
“2020年及2021年度给州政府的4亿令吉,是联邦政府给的回馈金(wang ehsan)而不是石油税。”
“这笔收益已经编入吉兰丹2020年及2021年度预算。”
东姑扎夫鲁日前透露,吉兰丹州政府在2020年和2021年共获得4亿令吉的石油收益,即丹州附近油田所得的5%。但由于牵涉法律课题,他不能评论到底有关款项是石油税或回馈金(wang ihsan)。
希盟前朝政府执政期间,时任财政部长林冠英表示,联邦政府已在2019年9月归还石油税予丹州。但吉兰丹州务大臣阿末耶谷当时反驳说,联邦政府仅支付丹州政府开采回馈金,而非石油税。
东姑扎夫鲁去年尾在国会书面答复中提到,联邦政府只会针对吉兰丹临近水域所生产的石油,支付开采回馈金给丹州政府;国油公司并不会支付吉兰丹任何石油税。
阿末耶谷事后表示,此举不符合联邦政府之前的立场,并敦促联邦政府澄清与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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