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拍警察后被控,古拉问“这也算阻差办公?”
怡保一名男子在遇到路障时,摄录警方执勤全程,较后在阻差办公罪名下被控。行动党怡保西区国会议员古拉因而提醒,警方人员应接受训练,了解何谓自然正义原则以及人权观念。
古拉今天偕同事主黄振盛召开记者会后发表文告指出,本案没有明显的违法行为,只是一名激动的警察,出于主观原因滥用职权所致。
怡保一名男子在遇到路障时,摄录警方执勤全程,较后在阻差办公罪名下被控。行动党怡保西区国会议员古拉因而提醒,警方人员应接受训练,了解何谓自然正义原则以及人权观念。
古拉今天偕同事主黄振盛召开记者会后发表文告指出,本案没有明显的违法行为,只是一名激动的警察,出于主观原因滥用职权所致。
古拉在文告中说明,事情的经过是,30岁的黄振盛在1月2日当天,在槟城北海遇上路检,警员要求黄振盛出示身份证和驾照。
根据古拉,黄振盛在服从指示之余,也决定录下这个过程,结果触怒这名警员,愤怒的警员于是开始责骂黄振盛。
警方较后把黄振盛带到北海警局扣留,且延扣三天。
搞不清状况下认罪
根据古拉,黄振盛较后在北海推事庭被控,罪名为《刑事法典》第186条妨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古拉说,黄振盛作为一介平民,法律知识不足,不了解此罪名的严重及后果。
“他受到惊吓,也不解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因此,他在不了解控状的意义及其后果下就认罪了。”
“认罪后,他遭到罚款4000令吉,若无法付罚款,则须监禁7个月。他当时付了罚金并在同日获释。”
古拉认为,这起案件中的滥权情况,导致法律系统成为打压人民的工具。
他说,黄振盛的马来语不佳,法庭当时没有安排翻译员,让被告能以华语来了解所有详情。
因此,他认为,被告是在没能了解罪行及后果下认罪。
有受过人权训练吗?
他续说,黄振盛不可能阻差办公,因为黄振盛没有反抗警方或粗暴行为,反而全程遵守警方指示,直到获释为止。
“目前尚不清楚,被告究竟是如何阻差办公。是因为他录影吗?如果是,这不应成为警方延扣他的理由。”
“黄振盛最终是因为延扣三天,无法寻求法律援助的心理压力而认了自己没有犯下的罪。”
因此,古拉强调,警方人员必须了解人权知识、延扣嫌犯的条件,以及让被告向律师求助等自然正义原则。
“问题是,我们的警方了解自然正义原则吗?有受过人权观念的训练吗?”
根据《星洲日报》报道,古拉将协助黄振渊,就此案向北海高庭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