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的妻子罗斯玛砂校电供弊案今日续审,纳吉原订以辩方证人身份出庭供证,惟辩方最终以纳吉供证仅为“补强”为由,放弃传召纳吉出庭。

罗斯玛辩护律师佳吉星(Jagjit Singh)今日在法庭上表示,辩方临时决议不传召纳吉出庭供证,因为纳吉的证词仅为补强性质,而辩方相信此前已达至补强的目的。

“今日,辩方原订传召辩方第3证人纳吉。”

“然而,经过周六至星期天深夜的商讨后,辩方选择不传召第3证人纳吉,因为其供证基本上为补强(corroborative)性质。”

佳吉星也为这个更动,向法官再尼(Mohamed Zaini Mazlan)道歉。

2月4日续审

此外,由于辩方另一证人西迪阿兹莎(Siti Azizah Sheikh Abod)目前正在沙地阿拉伯朝圣,只能在2月4日以后接受传召,因此佳吉星向法庭申请,除了取消今日的庭审外,也取消明日的审讯。

西迪阿兹莎此前为第一夫人办公室负责人。

副检察司哥巴斯里南随即告知法庭,辩方有权决定辩方证人人选,因此检方对此无异议。

承审法官再尼于是取消本案今明二日的审讯,并择定在2月4日续审。

本案目前处于罗斯玛的自辨阶段,原订传召纳吉出庭供证。

纳吉没到场

罗斯玛今天坐在被告栏受审,而丈夫纳吉则没有到场。

去年2月18日,法官再尼宣判,罗斯玛在砂校电供计划弊案中,三项受贿罪的表面罪名全部成立,必须出庭自辩。

罗斯玛的三项控罪包括在2016和2017年间,向日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经理赛迪阿邦索贿1亿8750万令吉和分别收贿150万令吉及500万令吉,以帮助后者取得价值12亿5000万令吉的砂拉越乡区学校太阳能混合电供计划。

一旦罪名成立,罗斯玛可能获判最高监禁20年,或5倍贿金的罚款。

虽然罗斯玛申请撤销此案,但以失败告终。

纳吉则是在2009年至2018年期间任相,如今贪腐官司缠身,更遭法庭宣判其SRC案失信及洗钱罪名成立,目前已经处在联邦法院的最终上诉阶段。

2020年7月28日,吉隆坡高庭宣判,纳吉涉及SRC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的7项指控皆罪名成立,分别涵盖刑事失信、洗黑钱及滥用职权;监禁刑期同时执行,入狱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

纳吉随后提出上诉。上诉庭在去年12月8日驳回纳吉的上诉申请,维持高庭的裁决及刑罚。但上诉庭允准暂缓执行裁决,以待辩方向联邦法院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