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修订《1988年传染病预防及控制法令》(342号法令),将刑罚调高至10万令吉和7年监禁,引起社运人士与公民关切。

此前该法令赋予卫生总监权力,向违令的个人开出最高1000令吉罚单。

然而,根据卫生部向国会提出的修订案,违令的个人可面临最高10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7年,或两者兼施。而违令的机构,则可面临最高200万令吉罚款。

18岁投票组织创办人塔玛(Tharma Pillai)昨日在推特上发文,担忧这项法令修订案。

他在推文附上资讯图,将修订案的惩处,与《刑事法典》惩罚严重罪行的法律条文作对比。

资讯图显示,根据《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过失致死罪监禁最多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比拟议修改的《342号法令》刑罚要轻得多。

该资讯图也列出最高监禁7年的其他罪行,其中有绑架、导致流产、盗窃、意图抢劫。

“我希望我的朋友能够帮忙分享这个资讯图。实在太疯狂了。”

“一个人可以仅仅因为没戴口罩,就被罚款至10万令吉,或监禁7年。”

“你认为‘天龙人’(geng kayangan,意指权贵)会受这条法律的约束吗?”

极致荒谬又危险

多名分享塔玛推文的网民也提出相同的担忧。

网民@imranshah___表示,“这类修正案强行将人列为罪犯,巩固长期的不平等,是政府创造收入又让穷人持续贫困的典型例子。”

网民@jozzz828则认为,“我们都知道,只有小人物最终会受惩罚,而VIP则只会受到小惩戒。#TolakPindaanAkta342”

有网民指该修案极致荒谬又危险,行动党峇都加湾国会议员卡斯杜丽(Kasthuri Patto)赞同此说,并指国会也有议员提出类似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