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利益冲突为由,罗斯玛申请撤换洗钱案法官
前首相夫人罗斯玛向法庭申请,撤换原本负责审理其洗黑钱及逃税案的法官莫哈末再尼。
罗斯玛在11月2日向吉隆坡高庭入禀的一项申请中声称,莫哈末再尼(Mohamed Zaini Mazlan)可能对她有偏见。
前首相夫人罗斯玛向法庭申请,撤换原本负责审理其洗黑钱及逃税案的法官莫哈末再尼。
罗斯玛在11月2日向吉隆坡高庭入禀的一项申请中声称,莫哈末再尼(Mohamed Zaini Mazlan)可能对她有偏见。
她的律师吉丹(Geethan Ram Vincent)向《当今大马》证实此事。他透露,要求再尼退审的主要理由是,因为存有利益冲突。
他解释,所谓的利益冲突是指,再尼之前批准砂校电供案的控方在审讯上,提呈罗斯玛的反贪会警戒供词(caution statement)。
有关警戒供词与再尼审理的这宗709万7750令吉洗黑钱和逃税案有关。
除了洗黑钱及逃税案,再尼也承审,罗斯玛涉嫌在砂拉越学校太阳能供应合约中索贿1亿8750万令吉的贪污案。
难在审讯保持公正

今年2月18日,莫哈末再尼宣判罗斯玛在砂校电供案表罪成立,而需出庭抗辩。
10月21日,当罗斯玛在砂校电供案抗辩时,再尼批准控方使用前者在洗黑钱及逃税案,接受反贪会调查时提供的警戒供词来质疑其可信度。
针对撤换法官的申请,吉丹指出,再尼在审理洗黑钱及逃税案之前,就已经事先看到罗斯玛的反贪会警戒供词。
“随着他(再尼在砂校电供案)允许控方使用有关警戒供词时,这很可能构成了偏见。”
“当他允许这样做时,他已经过目了她(在洗黑钱及逃税案中)的警戒供词。”
吉丹认为,此举可能导致法官在审理罗斯玛的洗黑钱及逃税案时,难以保持公正。
恐侵害公平审讯权
根据《当今大马》过目的文件,罗斯玛除了要求再尼退审,也寻求法庭裁定由其他吉隆坡高庭法官来审理洗黑钱及逃税案。
罗斯玛点出,再尼曾在砂校电供案中批准控方的申请,以使用她在本案的警戒供词来交叉盘问她。
“如果莫哈末再尼聆审本案,由于有关供词和证据在呈堂前,已抢先在砂校电供案中出示,因此可能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到他。”
“申请人获得公平审讯的基本权利,应获得联邦宪法保障。”
“如果莫哈末再尼聆审本案的话,这项权利将严重受到损害而失去意义。”
择定今早案件管理

根据吉丹(上图左一),吉隆坡高庭将在今早针对撤换法官的申请进行案件管理。
罗斯玛在2018年10月4日被控12项总额709万7750令吉的洗黑钱罪控,以及5项没有向内陆税收局申报其收入的指控,惟她否认有罪。
她涉嫌在2013年至2017年之间,将总计709万7000令吉汇入个人银行户口,而违反《2001年反洗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TF)的第4(1)条文。
一旦罪名成立,可判监禁最高15年,并且被罚款非法收益的五倍,或者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这是单项罪名的惩罚。
当时,法庭允许罗斯玛以200万令吉,以及两名担保人保释候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