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维持原判,否决母亲单方面为孩子改教决定
吉隆坡一宗“改教争子案”历经五年的诉讼后,上诉庭维持下级法院裁决,否决母亲单方面为两名孩子改信伊斯兰的做法。
由法官扎比丁(Zabidin Diah)领衔的上诉庭三司,一致驳回孩子母亲和联邦直辖区改教注册局(Federal Territory Muallaf Registrar)的上诉。
下午5点半更新
吉隆坡一宗“改教争子案”历经五年的诉讼后,上诉庭维持下级法院裁决,否决母亲单方面为两名孩子改信伊斯兰的做法。
由法官扎比丁(Zabidin Diah)领衔的上诉庭三司,一致驳回孩子母亲和联邦直辖区改教注册局(Federal Territory Muallaf Registrar)的上诉。
根据《马新社》,三司一致裁决,上诉庭必须遵循幼稚园教师英迪拉案的联邦法院裁决。
扎比丁在线上庭审中说:“我们认为高庭法官和本上诉庭,皆受限于联邦法院在英迪拉案中的裁决。”
“我们不认为高庭法官犯下可提出上诉的错误。因此,我们裁决此上诉并无法律依据,上诉驳回,并维持高庭裁决,惟不对堂费做出谕令。”
另两名承审法官为南达巴兰(S. Nantha Balan)和诺丁哈山(Nordin Hassan)。
遵循英迪拉案裁决
父亲的代表律师陈丽燕证实了此项裁决。
“两项上诉皆遭驳回。所以孩子们仍是佛教徒。”
“上诉庭基本认为,他们受到联邦法院在英迪拉(M Indira Gandhi)案的裁决约束,即父母亲双方皆得同意,才能让孩子改信伊斯兰。”
陈丽燕指的是2018年联邦法院的标杆裁决,即唯有父母双方同意,才能让孩子改教伊斯兰。该案中,英迪拉(下图)前夫立都安( Muhammad Riduan Abdullah)在离婚之际改奉伊斯兰,并擅自替3名孩子改教。
指示删孩子改教记录
2016年6月14日,父亲入禀吉隆坡高庭申请司法审核,挑战前妻单方面替当时8岁的女儿和4岁儿子改教的做法。
男女双方在结婚时,女方尚是佛教徒。
2018年10月,高庭否决母亲的做法,并指示改教注册局移除两名孩子的改教记录。
该母亲和改教注册局随后提出上诉申请。
法庭指示媒体不得报道涉案家长和孩子的名字。
值得一提的是,两名孩子的父母也曾针对他们的抚养权打官司。结果,上诉庭在2018年9月推翻高庭的意向裁决,把涉及的两名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信奉佛教的父亲。
去年1月15日,联邦法院推翻母亲提出的上诉,维持父亲胜诉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