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管纳闽港时涉嫌以权牟私,惟罗兹曼否认控罪
上午10点43分更新
纳闽国会议员罗兹曼今早在吉隆坡地庭面控,控状指称他三年前担任纳闽港务局副主席时以权牟私。不过,罗兹曼不认罪,获准以10万令吉保释候审。
在副检察司念出控状后,罗兹曼向法庭表示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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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闽国会议员罗兹曼今早在吉隆坡地庭面控,控状指称他三年前担任纳闽港务局副主席时以权牟私。不过,罗兹曼不认罪,获准以10万令吉保释候审。
在副检察司念出控状后,罗兹曼向法庭表示不认罪。
“我不认罪,要求审讯。”
根据控状,罗兹曼利用纳闽港务局副主席的身份,为一家公司取得政府合约,而他的父亲和兄弟跟相关公司有着利益关系。
控状说明,涉及的政府合约攸关纳闽Dermaga Merdeka港口的营运,由纳闽自由港管理私人有限公司(Syarikat Labuan Liberty Port Management Sdn Bhd)取得。
罗兹曼被控在2018年3月23日下午2点半至5点半之间,在布城交通部9楼的办公室,犯下以职权为自己或亲属牟取利益的罪行,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3(1)条文。
一旦罪成,罗兹曼将面对最高监禁20年的刑罚,以及贿款额5倍或1万令吉的罚款,视何者为高。
以10万元交保候审
在罗兹曼否认有罪后,副检察司阿末阿克兰告知法庭,控方与被告都已经同意10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的保释条件。
双方也同意,罗兹曼必须交出护照,由法庭保管。
罗兹曼的代表律师拉菲克(Muhammad Rafique Rashid Ali)也向法庭确认双方的协议。
法官罗兹娜(Rozina Ayob)允许罗兹曼以10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并下令罗兹曼必须交出护照。
担保人需来自西马
罗兹娜也下令,担保人必须来自马来西亚半岛,而非来自纳闽。
她解释,这是为了避免一旦政府再落实限行令或其他类似限制时,可能引起的一些复杂情况。
罗兹曼是两届的纳闽国会议员。他原是在2013年及2018年,当选为巫统国会议员。
在2018年的第14届大选后,随着巫统倒台,他跳槽至沙巴民兴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