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特委会晤公民组织,盼立法设儿童委员会
国会女性、儿童及社会发展特委会主席阿莎丽娜说明,政府有必要立法设立独立法定机构“儿童委员会”,并提供足够资金以履行其职务。
她指出,这是该特委会两天前与多个关注妇女及儿童权益的非政府组织,召开第四次会议时,讨论的其中一个事项。
国会女性、儿童及社会发展特委会主席阿莎丽娜说明,政府有必要立法设立独立法定机构“儿童委员会”,并提供足够资金以履行其职务。
她指出,这是该特委会两天前与多个关注妇女及儿童权益的非政府组织,召开第四次会议时,讨论的其中一个事项。
阿莎丽娜今日发文告指出,除了有妇女部和乡区发展部官员,人权委员会、全国妇女组织理事会(NCWO)、妇女行动组织(AWAM)、创新和改善儿童权利组织(CRIB)、妇女援助组织(WAO)、妇女醒觉中心(WCC)都派代表出席会议。
“泗岩沫国会议员杨巧双则特别受邀出席。”
“非政府组织代表,对儿童委员会的角色、儿童法庭和对抗家暴委员会(JKMRT)的角色提出各自的看法。”
需对外发布年度报告
除了制定儿童委员会法令,阿莎丽娜说明,会议也讨论加强协调各州处理家暴案例的情况、扩大透明的全国资料收集系统,与监督和应对妇女及儿童暴力案件。
“为了确保相关机构的透明和问责,儿童委员会及儿童法庭和对抗家暴委员会也需要每年对外发布年度报告。”
同时,她说,与会者也认同,有必要提高利益相关者的能力建设,以提高整个程序效率,包括紧急施援管理、警方执法和法律援助。
阿莎丽娜也是首相特别顾问。
全马仅二个特别法庭
阿莎丽娜上个月曾批评,马来西亚至今仍然缺乏特别法庭,以审理儿童遭性侵案件。
首个处理性侵儿童案的特别法庭是在2017年6月于布城司法宫成立。
同年7月27日,时任妇女部长罗哈妮透露,妇女部和旗下机构合作修订各种法令及政策,以打击儿童性侵案及身体虐待案。
第二个性侵儿童特别法庭,则是在2018年4月于砂拉越古晋成立。之后,再也没有任何州属设立特别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