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1点33分更新

前首相纳吉涉嫌窜改一马公司稽查报告案续审,纳吉的前首席机要秘书苏克里沙雷声称,在纳吉的指示下,他曾要求总稽查署别在报告中提到富豪刘特佐等“敏感内容”。

苏克里沙雷(Shukry Mohd Salleh)现年67岁,乃是控方第11证人。他今天在法庭上供称,纳吉是在2016年2月26日的一场会议上,向他下达这一指示。

他说,纳吉当时所给的理由是,不要在野党借用此课题来攻击政府。

“2016年2月26日,我在纳吉的办公室会见他。他给我大概这样的指示——‘苏克里,你告诉稽查署,报告不要提到敏感与不相关的事情,比如刘特佐。如果在野党看到这些事情,会成为课题。’”

根据苏克里沙雷,他较后便联系总稽查署的官员沙阿达都(Saadatul Nafisah Bashir Ahmad),以转达纳吉的指示。

向安比林转告纳吉命令

苏克里沙雷(下图)也供称,早在2016年2月初,纳吉就已经指示他向总稽查署取得稽查报告,以便在印刷前先检查。

“这是因为他(纳吉)担心,报告里面有些瞎扯的东西。”

苏克里表示,他向时任总稽查司安比林(Ambrin Buang)转告纳吉的指示,惟安比林当时并不大愿意交出报告,因为报告需尽快交付印刷,以提呈给公账会。

苏克里接着转告纳吉,但纳吉坚持在稽查报告印刷前,必须先检查内容。

接着,苏克里再联系安比林,以告知纳吉的指示。

在同年2月20日,苏克里收到沙阿达都电邮的一马公司稽查报告。

纳吉见安比林讨论报告

苏克里告诉法庭,他在大略看过报告内容后,就要求时任一马公司总裁阿鲁甘达(Arul Kanda)查阅报告,并获得纳吉的同意。

根据苏克里说法,当他交了报告给阿鲁甘达,对方表明报告内有些内容需要更改。苏克里则建议阿鲁甘达,先与总稽查司商量。

苏克里续称,在2016年2月22日,纳吉指示他联系时任政府首席秘书阿里韩沙(Ali Hamsa)及安比林开会,讨论报告内容。

苏克里称,由于他一直进出会议室处理其他事务,所以并不大清楚当天会议的具体讨论内容。

安比林会议后同意更改

两天后2月24日的会议上,苏克里就提出,一马稽查报告内有两份2014年相冲突的财务报告,而这可能会冲击外界对政府的信心。

“这是因为,如果在政府底下的大公司,如一马公司遭到操弄,可能会影响投资者。”

苏克里告诉法庭,阿里韩沙在会议上就指示前财政部副秘书长依沙(Mohmad Isa Hussain),针对两份不同的财务报告报案。

在会议后,安比林也同意,撤下稽查报告中,有关两份不同财务报告的部分。

法庭播会议录音供辨认

苏克里也告诉法庭,他在会议中也提到延后推出登州投资机构(TIA)发行的伊斯兰中期票据(IMTN)一事。

他说,当时是在纳吉觐见国家元首后,决定延后发行伊斯兰中期票据。

“在纳吉觐见国家元首后,尽管在同一天有内阁会议,但纳吉并没有告知内阁此事。”

“对我来说,稽查报告内所使用的字眼,在影射纳吉隐藏了一些事。”

“当时,我只是(在会议中)提出质疑,即在现有法规下,纳吉是否‘有义务’告知内阁此事。”

“最终,在总检察署代表祖基菲里(Dzulkifli Ahmad)提出看法后,会议同意略过此课题。”

在苏克里念完他的书面证词后,法庭也播放了2016年2月24日,长达2个多小时的会议录音,以让苏克里辨认会议中的人士。

苏克里较后向法庭上确认,录音内的其中一把声音属于他。

纳吉及前一马公司总裁阿鲁甘达(Arul Kanda)因为涉嫌窜改一马公司稽查报告,于2018年12月12日被控,惟两人皆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纳吉被控利用其首相职务之便,在一马公司稽查报告提呈给公账会前,修改该份报告,以避免受到对付。

纳吉面对的是反贪会法令第23(1)条文下的受贿滥权罪,一旦罪成,他将面对最高监禁20年的刑罚,以及贿款额5倍或1万令吉的罚款,视何者为高。

阿鲁甘达则面对共谋罪,一旦罪成,他将面对与纳吉同样的刑罚。

不过,审讯在去年11月18日开始时,控方却意外地表明,准备把阿鲁甘达转成控方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