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撤除森林保留地,各州政府受促先办公听会
国会报道
第12大马计划下,联邦政府呼吁各州政府在撤除森林保留地地位时,事先举行公听会。
“各州政府将受促在撤除任何永久森林保留地(Permanent Reserved Forest)或永久林产地(Permanent Forest Estate)地位前举行公听会。”
傍晚6点03分更新
国会报道 第12大马计划下,联邦政府呼吁各州政府在撤除森林保留地地位时,事先举行公听会。
“各州政府将受促在撤除任何永久森林保留地(Permanent Reserved Forest)或永久林产地(Permanent Forest Estate)地位前举行公听会。”
上述做法旨在加强国内陆地与水域自然生态系统的保育。
除此之外,政府也会成立一个特别小组,加强陆地与水域的宪报地位。
冀一半国土是森林
此外,政府指出,为了确保所有国内土地中,有至少一半的森林覆盖率,政府将设立“基于区域的其他有效保护措施”(OECM)框架,以便提升受保育的自然区域,包括地质公园(geoparks)以及内陆水域。
根据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UN-FAO),马来西亚目前的森林地占整体土地的57.9%。
第12大马计划也指出,政府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森林复原计划,并且将与多个利益相关者合作,推动森林复原。
政府将分别通过中央脊柱森林(CFS)计划以及婆罗洲心脏(HoB)计划,建设生态走廊,加速两地的主要森林连结。
重估环境素质法令
针对水污染问题,第12大马计划指建设“综合污水处理厂”,尤其是在新兴工业区。
文件表明,这是为了加强针对污水的管理与控制。
此外,政府也将重新评估现存法律,包括《环境素质法令》(Environmental Quality Act),以便就新出现的污染物制定条文,尤其是药物、农药、工业与家用物品产生的排污。
用于评估河床的负荷量的“每日最大负荷总量”(TMDL)研究也会涵盖更多河床,以便指导州政府与地方政府评估,临近河边的现有与新的发展项目。
在此计划下,政府也会落实智能监控系统以便加强执法,包括实时监控河流污染,一旦发生则及时警告。
“也会设立河边小径,避免河流遭到侵占与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