吁修多媒体指南,自治单位倡议禁性别暴力
“通讯及多媒体内容论坛”(CMCF,简称“内容论坛”)建议,修订现有的《内容指南》,以明确列明禁止性别暴力,同时允准在特定情况出现裸露内容。
此外,它也建议,禁止在广告利用宗教宣传。
内容论坛(Content Forum)是在2001年通过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成立的业界自治单位,负责协调、监管和倡议通讯与多媒体业的自治。内容论坛在公共咨询报告中,提出上述建议。
“通讯及多媒体内容论坛”(CMCF,简称“内容论坛”)建议,修订现有的《内容指南》,以明确列明禁止性别暴力,同时允准在特定情况出现裸露内容。
此外,它也建议,禁止在广告利用宗教宣传。
内容论坛(Content Forum)是在2001年通过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成立的业界自治单位,负责协调、监管和倡议通讯与多媒体业的自治。内容论坛在公共咨询报告中,提出上述建议。
内容论坛是由通讯及多媒体内容产业的主要成员组成,包括广播台、广告商、内容创造者、网络服务供应商和公民团体。
目前,内容论坛正在搜集公众的意见反馈。这是2021年《内容指南》(Content Code)改版过程的公共咨询环节,改版指南可点此查阅。
《内容指南》是通讯与多媒体业的操守指南。
禁止煽动性别暴力
根据这份报告,内容论坛建议加入一项条文,处理网络滥用及性别暴力的问题。
“任何煽动滥用或性别暴力行动,以致于或可能导致生理、性、或心理伤害或痛苦的内容,都不得允许。”
“这项新规定,符合马来西亚作为《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签署国的立场。”
另一项提议更改的条文则是,应允许在艺术或其他教育目的之下描绘裸体,同时考虑描绘裸体的意图,并且确保不会过多或过于露骨。
“例如,探讨人类解剖学纪录片中可以展示人体,而游记内容可以描绘希腊的雕像。”
内容论坛也建议添加一项条文,即内容服务提供商为身心障碍人士提供“合理的照顾”,确保他们能获得内容或服务。
禁利用宗教打广告
在广告方面,修订后的内容指南因应新的广告内容发展,而加入了几项新规定,包括禁止在广告中使用宗教信仰。
“一般规则上,应禁止在任何形式的广告中使用宗教。”
“这是为了维护宗教的神圣和敏感,不得为了商业利益而利用宗教,也不得在消费者中制造恐惧或不和谐。”
不过,此禁令也有特定例外情况,例如“清真认证”及“伊斯兰银行”的相关内容不受此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