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保育中心败诉,长臂猿归野生动物局照护
野生动物局去年12月三度取缔彭亨的长臂猿保育中心,带走6只长臂猿。该中心随后向联邦法院上诉,试图取回长臂猿的看护权,但以败诉告终。
这意味着,长臂猿保育中心创办人玛丽雅妮(Mariani Ramli)无法取回野生动物局带走的长臂猿。
玛丽雅妮的律师杰西卡(Jessica Binwani)证实,联邦法院三司在本周三(22日)拒绝发准令给他们,以致此案无法开审。
野生动物局去年12月三度取缔彭亨的长臂猿保育中心,带走6只长臂猿。该中心随后向联邦法院上诉,试图取回长臂猿的看护权,但以败诉告终。
这意味着,长臂猿保育中心创办人玛丽雅妮(Mariani Ramli)无法取回野生动物局带走的长臂猿。
玛丽雅妮的律师杰西卡(Jessica Binwani)证实,联邦法院三司在本周三(22日)拒绝发准令给他们,以致此案无法开审。
联邦法院三司是上诉庭主席罗哈娜(Rohana Yusuf)、扎巴丽雅(Zabariah Mohd Yusof)以及林添钻(Mary Lim Thiam Suan)。
不过,根据杰西卡,法官没有要求玛丽雅妮支付任何堂费。
玛丽雅妮的代表律师包括杰西卡、古迪亚星(Gurdial Singh Nijar)、德瓦乃(A Theivanai)、拉密达(R Ramitra)以及欧添惠(Abraham Au Tian Hui,译名),答辩人野生动物局的代表律师则是高级联邦政府律师罗海扎(Rohaiza Hamzah)以及亿兹尼(Iznie Elyanna Zainal)。
盼当局妥善复育
对于联邦法院判决,玛丽雅妮在面子书发文表示难过。
“对不起,让大家失望了。”
玛丽雅妮也因此失去之前照护的6只长臂猿。
在她照护期间,玛丽雅妮已为这些长臂猿取名。她也在贴文语重心长地呼吁野生动物局,务必为这些还无法在野外生存的长臂猿提供适当的复育。
“我失去了Dar、Daly、Betsy、Lola、Chantiq及Bella的看护权。”
“它们经历了很多事,请为它们祈祷。”
“我真诚盼望,野生动物局会提供它们所需要的复育,因为它们还没准备好回到大自然。”
“它们还没完成复育,去到野外将无法生存。”
她也进一步详述,每只长臂猿在获救前个别所经历的磨难,以及它们在马来西亚长臂猿康复行动(Gibbon Rehabilitation Project,简称 GREP)时,在玛丽雅妮照护下取得的进展。
“这6只长臂猿完成复育前,都不应该获释放。当它们准备好时,必须将它们与合适的伴侣搭配,并且生子。”
“释放它们后,还必须追踪它们至少12个月,确保它们有能力在野外生存。”
“当它们在野外有第二个孩子时,才算是成功回归野外。”
已三度取缔中心
彭亨的长臂猿保育中心是专为长臂猿而设的设施,也是全国唯一的野生动物庇护所。该中心的主要工作是解救长臂猿于圈养,协助它们回归野外。
该中心创办人玛丽雅妮曾在野生动物局担任管理员,2016年遭野生动物局解雇后,玛丽雅妮带走任职期间看管的6只长臂猿,双方因此卷入官司。起初玛丽雅妮在高庭胜诉,但随后上诉庭判玛丽雅妮败诉。
野生动物局官员随后携同警方人员,三度取缔该中心,带走6只长臂猿。玛丽雅妮随后入禀联邦法院上诉,同时向上诉庭申请暂缓庭令。
根据玛丽雅妮,野生动物局曾指这些濒临绝种的动物应由他们照护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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