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长韩沙昨天以“争取修宪时间”为由,捍卫政府上诉国籍传承案后,捍卫自由律师团今天驳斥韩沙说法,强调事情根本没有必要。

“根本没有必要上诉以争取时间。”

捍卫自由律师团协调员再益玛立(Zaid Malek)在今天文告表示,他们欢迎政府决定修宪,厘清宪法第 14(1)(b)条文的模糊处,赋予大马女性公平权利,得以把国籍传递给他们跟外籍丈夫所生的孩子。

不过,再益玛立表明,政府依然拒绝撤回国籍传承案上诉的做法,令人沮丧。

“(高庭)这项9月9日裁决正是修宪的法律原因,因此政府根本没有理由需要继续上诉。”

“政府的‘争取时间’修宪借口根本不合逻辑。基于目前裁决与修宪建议相符,以及裁决具有法律效用,因此根本没有上诉的必要。”

不会有藐视法庭问题

再益玛立认为,政府放弃上诉外,更应该确保国民登记局在修宪之前,遵从高庭的最近裁决。

他也表示,虽然法庭在更早的玛希莎(Mahisha Suhaila Abdul Majeed )起诉国民登记局案有着矛盾的裁决,但政府依然可以遵从最近的高庭裁决,不会有丝毫阻碍。

“政府可以在11月上诉庭审讯(玛希莎案)时认输。根本不会有藐视法庭的问题。”

再益玛立提醒,如果政府真诚要修宪,让大马籍母亲跟外籍丈夫所生的孩子能够取得公民权,则它必须撤回国籍传承案的上诉。

去年12月3日,内政部表明,基于“国安考量”为由,且要避免不同国籍的父母所生的孩子有双重国籍的问题,坚持大马籍女性无法拥有国籍传承权。

不过,吉隆坡高庭法9月9日裁决,大马籍女性与外籍男子结婚,应跟大马籍男性与外籍女子结婚享有同等权利,即他们在海外出生的孩子,也可以通过法律获得大马公民身份。

虽然多名联邦部长都赞许这项法院裁决,但内政部仍执意上诉,而内政部长韩沙再努丁昨天向国会表示,政府上诉其实是为了争取时间,以让政府考虑修改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