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报道 两名在野党国会议员再次呼吁政府改革总检察署,把总检察长职权二分为检察和律政,以更有效打击和调查贪污滥权案件。

公正党巴西古当国会议员哈山卡林指出,即使反贪会把贪污案件带上法庭,总检察长却常撤销提控,而这已经引起人民的不满。

“人民不满,想要反贪会得到检控权。然而,如果马来西亚没有秉持民主的行政体系,即把总检察长职权分开,这件事难以做到。”

“现在反贪会只是一个调查贪污案件的机构,不能成为法庭上的检控官。”

“因此,我建议是时候把总检察长的律政司长和检察司长的双重身份分开,让两个不同的人担任这两个职位。”

哈山卡林今日在国会下议院辩论元首施政御词时,提出这项建议。

他认为,若能区分总检察长的职权,并赋予反贪会检控权,这将能帮助反贪会更有效对付贪污案件。

总检长兼任法官角色

前首相马哈迪在国会下议院也发表相同意见。

马哈迪不点名提及总检察署在去年6月,撤销沙巴前首长慕沙阿曼的46项贪污洗钱控罪,以及前总检察长阿班迪在2016年宣称时任首相纳吉无罪的事件,批评总检察长的现有职权已经干扰司法运作。

“他(总检察长)不只是执行法律,他同时也做了法官。只要他认为那个案件没有价值,就可以随意撤销控罪。”

“……总检察长的职权必须重新审查,我们应该将之分开,避免他同时成为法官和检控官。”

讽刺的是,总检察长分开职权也是希盟竞选承诺之一。不过,2018年大选希盟执政后,马哈迪任相期间却无法兑现这项诺言。

反贪会应向国会负责

另一方面,哈山卡林倡议,反贪会应向国会负责,而非归首相署管辖。

他认为,当总检察长作为首相和政府的法律顾问,而反贪会又归于首相管辖权限时,已经构成利益冲突,继而导致许多贪污案件以撤销提控收场。

此前,国会上议院主席莱士雅丁曾建议,让反贪会直接向国会负责,获得国际透明组织大马分会大力欢迎。

上星期,巫统边加兰国会议员阿莎丽娜也同样主张,将总检察长的职权二分为律政和检察,并由不同的人出任。

国盟曾允拟设皇委会

希盟曾在竞选宣言中承诺,把总检察长的职权一分为二,律政司长须由国会议员担任且将成为部长,扮演政府“法律顾问”的角色,不再负责检察工作;原有的检察署则会由独立且不具党派背景的人领导,以负责刑事检察工作。

2018年希盟执政后,这项改革却无疾而终。到了国盟执政时期,掌管国会与法律事务的时任首相署部长达基尤丁去年11月透露,内阁年底前会收到相关修宪的建议。

今年7月,阿莎丽娜建议,当时的国盟政府设立皇家委员会,以研究和改革总检察署的功能。达基尤丁当时也回应称,若有必要,政府愿意考虑设立皇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