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承包商在雪州水晶山(Bukit Tabur)私自砍伐森林清理土地。环境局勒令工程停工,并警告斜坡开发必须事先做环境评估,且获得批准。

环境局执法总监旺阿都拉迪(Wan Abdul Latiff Wan Jaffar)透露,昨天和环境与水务部秘书长再尼乌江(Zaini Ujang)、雪州环境局总监诺琳嘉化(Norlin Jaafar)亲自巡视雪州水晶山私自清理土地的所在。

“安邦市议会视察了该地点,使用航拍做了鉴定,并在9月11日勒令工程停工。发展商清理斜坡,并没有做侵蚀和沉积控制。”

罚款最高50万令吉

阿都拉迪今天发表文告警告,发展商若要开发25度至35度的斜坡,必须遵守2015年环境素质(规定活动)(环境影响评估)指令。

“35度斜坡及以上者,必须获得相关单位批准才能开发。”

他说,发展商要清理25度至35度的斜坡,必须事先做环境影响评估,并且获得批准才能开发。

他说,根据《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附表一活动13(a),凡介于25度至35度斜坡,从事小于50%覆盖面积的开发及清理,以及在斜坡区建路、隧道及桥梁皆须获得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批准。

他警告,若发展商罔顾法令,一旦罪成,可依据《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34A条文判处罚款最高5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5年,或两者兼施。

他呼吁民众举报破坏环境活动,免费热线1-800-88-2727,或电邮至aduan_@doe.gov.my,或使用网站eaduan.doe.gov.my投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