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长依德鲁斯表明,首相依斯迈无需到国会面对信任动议后,希盟抨击依德鲁斯的说法毫无逻辑,因为信任动议乃元首谕令,怎会否决元首本身的权力?

希盟主席兼公正党主席安华、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及诚信党主席莫哈末沙布三人,今日发联合文告表示,总检察长的说法与元首阿都拉8月17日在国家王宫召见各党领袖时的谕令相互矛盾。

“2021年8月18日国家王宫的媒体文告中,元首也说‘元首依宪法第40(2)(a)及43(2)(a)条文所委任的首相,务必(shall)要尽快在国会下议院提呈信任动议,以显示他掌握下议院多数支持来证成他的地位。’”

“元首的文告也获得副最高元首(霹雳州苏丹纳兹林沙)的附和,所有政党领袖也已同意信任投票的必要。”

“……值得注意的是,总检察长也亲自参与见证,甚至听到了(8月17日)觐见时元首所说的话。”

“所以,当总检察长说,元首自己所要求的国会信任投票,将否定元首委任首相之权力, 这说法的逻辑和理性到底在哪?”

国会下议院有二前例

希盟三党领袖接着举出前例说明,国会下议院的信任动议所推举出的人,可获得元首御准取代前一任首相。

1976年胡仙翁受委出任首相,取代阿都拉萨。他上台12天之后,1月27日曾有信任投票。2003年11月3日,阿都拉也受委首相取代马哈迪。

“因此,(希盟)主席理事会认为,总检察长以政府代表的身份说出这样的言论极为无礼,违反宪法精神,且违背元首指示。”

“这实在令人失望,他(依德鲁斯)不配当总检察长。希盟敦促总检察长辞职,因为他不仅是抵抗元首指示,他也违背宪法及议会民主体制。”

希盟三党领袖也呼吁,依斯迈沙比里勿听信依德鲁斯的劝谏,也不要步上慕尤丁的后尘,因自身的执政合法性成疑,而持续造成政治动荡。

抨总检察长思绪紊乱

诚信党雪邦国会议员哈尼巴发文告批评,依德鲁斯的言论凸显其“思绪彻底紊乱”。

“他的说法与法律或宪法本质上完全无关,2021年8月18日元首也已谕令要求,首相委任受须经过国会适当地检验和证成。”

他也强调,依德鲁斯理应知道,元首早已向所有国会议员表明,新首相须接受国会验证,而这样的要求并无不公。

百日不到就信用破产

行动党资深领袖林吉祥也发文告指,如果依斯迈沙比里拒绝在2021年9月14日的国会当天接受信任票检验,或是继续各项不恰当的委任,那么他“百日”不到就要信用破产。

林吉祥举出的其他事例包括,依斯迈内阁“再循环”了许多旧内阁部长,而维持旧职位的部长不知能否证明未来百日会有何不同。

他也不满依斯迈重新委任伊党主席出任中东特使、民主进步党主席张庆信出任中国特使、砂州人联党署理主席理查(Richard Riot)出任东亚特使,以及慕尤丁回锅当国家复苏理事会主席等。

国会预计9月13日复会。新首相依斯迈上台后喊出“大马一家”的执政方针,誓言广纳在野党意见,共同抗疫。

希盟主席安华曾表明,若依斯迈的施政以民为本,希盟不会在国会提呈信任动议时诸多刁难。不过,由于巫统派系纷争未解,依斯迈政权是否恒久稳定,因而仍存变数。

总检察长依德鲁斯昨天表示,新首相委任程序已经合法也合宪,不必再接受国会信任动议考验,否则意味其他人可以否定元首的最终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