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再捕塔华案嫌犯?古拉等批评霹州警长误导
霹州警方拒绝重新逮捕涉嫌打死保安塔华的嫌犯诺阿兹哈的做法,引来行动党怡保西区国会议员古拉等的非议,直言它错误理解法令。
事缘,媒体昨天报道,霹雳总警长米尔援引宪法第7(2)条文,声称警方无权重新逮捕诺阿兹哈。
霹州警方拒绝重新逮捕涉嫌打死保安塔华的嫌犯诺阿兹哈的做法,引来行动党怡保西区国会议员古拉等的非议,直言它错误理解法令。
事缘,媒体昨天报道,霹雳总警长米尔援引宪法第7(2)条文,声称警方无权重新逮捕诺阿兹哈。
而身为执业律师的古拉、行动党宋溪州议员西华尼申(A Sivanesan),加上其他两名律师奥玛(Omar Kutty)及西尔万(Selvam Nadarajah)今日发联合文告,表明不认同米尔的说法。
他们指出,宪法第7(2)条文只适用于法庭已定罪或判无罪释放的被告,不可因为同一宗罪行再次提控。
“米尔的观点站不住脚,在法律上是错的,也构成误导。”
担心嫌犯逃逸
嫌犯诺阿兹哈(Noor Azhar Muhammad)今年1月在严重致伤罪名下遭提控,而案件尚未审结。
古拉(下图)等4人提醒,警方若要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罪提控,则诺阿兹哈理应不得保释候审。
他们解释,诺阿兹哈目前“在可保释的罪名”下遭控,若当局没有迅速采取行动,恐怕存在潜逃风险。

因此,他们敦促米尔立即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23(1)(a)条文,立即重新逮捕诺阿兹哈。
他们四人也敦促总检察长加速处理塔华谋杀案。
阿兹哈是因涉嫌在2020年12月29日,在霹雳怡保一座公寓用桌子,把保安人员塔华(Thava Sagayam)打到昏迷。当时,由于游泳池已关闭,塔华阻止诺阿兹哈的孩子使用游泳池。
塔华深受重伤后卧病治疗多个月,出院不久后今年8月27日离世。医院解剖结果鉴定死因是肺部感染。死者家属认为,死因与去年的攻击事件有关,因而把当时的短片与照片再度放上网,事件因而引发关注。
8月31日,米尔指警方已要求总检察署检讨案件,改以谋杀等罪名提控诺阿兹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