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鲜明,何罪之有?
杨善勇刊载: Nov 2, 2006 10:51 AM | 更新: Jan 29, 2008 10:21 AM
辩论是非,或者自己赤膊上阵,或者由他人代劳,或者试用假名诡辩,或者三者兼备,为了胜出,往往东拉西扯,七嘴八舌强词夺理;结果鱼目混珠甚至无中生有矛盾百出,文章笔下的谬误与讹误,更是层出不穷。感念歪风四起,2004年10月21日愚乃有拙文《终身不要学习诡辩》解释,身受抵背扼喉之危,我们需要认识一个人所发表的言论是不是属于象牙塔理论的梦呓之语,关键在于这段言辞是否合乎民意是否反映真相,而不在于他的身份或者角度。当时我还说:
……应该注意,这种人身攻击的谬误,包括的不仅仅是一个人的书生身份;同时也“针对别人的品格、动机、态度、阶级、种族、处境......之类的个人情况进行攻击或加以挑拨,以此当做提出了理据去驳斥对方的言论”。李天命博士为此在《李天命的思考艺术(终定本)》进一步解释说:
“……动机态度是一回事,所说的话是否正确是另一回事,不能由前者推论后者。譬如老太婆对弱智孙儿说:‘用香炉灰混了水来喝就能医好弱智。’尽管老太婆很有诚意,出发点很好,但她的话还是错误的。相反,一个心怀恶意的流氓,以无赖的态度对人说:‘你乌龟王八蛋连那么远的太阳都能看见,竟然他妈的患了近视。’纵使这流氓别有用心,要撩起打架,但如果对方的确能看见太阳而又患了近视,那么这流氓的话还是真确的(假定‘乌龟王八蛋’等字眼只是‘语气助词’)。……”
六年来意见一以贯之,何过之有?
所以子曰:“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不论说话的人是哈佛本科博士还是檀香山的荣誉博士,我们都不能借此诉诸诋诟。不料2006年11月2日叶伟章的《星洲日报员工的心声》居然再次重蹈覆辙:
……其中两位惯常的主讲者,一位是反收购运动发起人颜清文,另一位则是所谓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的主席黄进发,这两人自从6年前华仁收购事件以来,对星洲日报的批评始终偏颇一方,未见全面、客观。除了立场异常鲜明以外,他们还经常把张晓卿的个人投资行为与星洲日报划上等号,明显对星洲日报有主观意见。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公平”与“伸张正义”么?……颜清文连同黄进发立场鲜明或者异常鲜明,何罪之有?六年以来意见一以贯之,何过之有?
叶伟章虽爱报,也应批评如何偏颇
叶伟章一片深情爱报之心,日月共昭,甚于星洲日报员工;然则,有心护驾,自当逐点指出批评如何偏颇一方,如何未见全面,如何纯属“主观意见”;不要把颜清文和黄进发二人,和“挂著反垄断之名,来逐私利”划上等号。
鲁迅的《集外集拾遗补编》不是曾经举例吗:假如我们设立一个“肚子饿了怎么办”的题目,拖出古人来质问,倘若“肚子饿了应该争食吃”,则即使这人是秦桧,我赞成他,倘说“应该打嘴巴”,那就是岳飞,也必须反对”。
认识这点,谁能因为颜清文和黄进发挺身而出反对垄断,那就猛打他们的嘴巴。下旨掌嘴的年代已经不再,叶伟章明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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