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逮捕四名批评吉打州务大臣沙努西的网民,掀起争议。惟沙努西表明,个人可以接受批评,但是批评者不该诅咒和污蔑,且使用不堪入目字眼,以致逾越法律。

《自由今日大马》报道,沙努西受访时说,民众有表达自由的权利,但这项权利不是绝对的,不能凭此而辱骂、诽谤和诬蔑。

他说,本是没有恶意地开玩笑,但却招致仇恨攻击,这是不公平及毫无道理的。

沙努西说,并没有在幕后指示警方抓人,早前有属下官员报案,认为那些网民言论逾矩,警方因此而将嫌犯逮捕归案。

“人们不该以批评领袖为由,利用社交媒体来诽谤、贬低、找茬、诅咒、诬蔑,或使用辱骂言语,以及羞辱他人身体。”

“如果使用社交媒体时触犯法律,那么他们就该面对后果。”

“你可以批评和给建议,但应使用恰当的语言,并据实而论。如果有更好的字眼说同样的事情,为何要用辱骂的言语?”

沙努西说,每个人都该了解,总会有支持者和批评者,那些发表下流言论的人就会招致拥护者反弹。

他说,早前四人或许因上述理由而遭警方逮捕,而执法单位有责任调查。

玩笑不是讲给公众听

沙努说,若有人不满其玩笑,大可向执法单位举报,其实当天是向记者开玩笑,而在场的记者也没有觉得被冒犯。

“那个玩笑不是讲给公众听的,而只是给记者听的。为什么其他人会生气,而我面前的记者只是跟着笑,这显示他们了解玩笑的背景。”

“我只是向特定的人开玩笑,为什么他们却当作是严肃的事情,并且好像是对他们说的?他们根本就不关心这一点。”

沙努西上周五在记者会上拿冷冻停尸柜开玩笑,引来网民批评。沙努西随后道歉,但辩称玩笑遭断章取义。

警方至今已经逮捕四人,皆因涉嫌在网上留言批评沙努西。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504条文(蓄意侮辱罪)、《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第14条文(侮辱行为)以及《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不当使用网路设备及服务)调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