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天特别国会会议将在下周一(26日)召开,行动党木威国会议员倪可汉已提呈四项动议,要求国会废除紧急状态及三项紧急条例。

倪可汉今天发表文告透露,他是在本周一(19日)提呈上述动议。

若不允准则违就职誓言

他续说,议长阿兹哈必须允准上述动议获得辩论,因为《联邦宪法》第150(3)条规定,紧急状态及其条例需经由议会审核。

“违反《联邦宪法》第150(3)条文,等同于违反议长的就职誓言。”

“议长无权剥夺国会两院的议员,审核紧急状态及紧急条例的权利。”

“如果阿兹哈试图否决国会议员遵守联邦宪法的权利,我们可能被迫要提呈动议革除议长。”

《联邦宪法》第150(3)条文阐明:

紧急状态及根据《联邦宪法》第150(2B)条文颁布的任何紧急条例,都需提呈国会两院。如果两院通过议决,宣布紧急状态或条例无效,则紧急状态或条例即使还未撤销,也应该废除。

但这并不影响先前(在紧急状态及条例下)做的任何事情,也不影响国家元首根据《联邦宪法》第150(1)条颁布新的紧急状态,或根据(2B)条订立新的紧急条例之权利。

如果议会未能通过议决废除紧急状态或条例,根据《联邦宪法》第150(7)条,紧急法令可以在8月1日期满后继续生效6个月。

要求废除假新闻等条例

倪可汉动议寻求废除的三项紧急条例分别是:

1、允许政府征用私人财产,赋予武装部队更多权力,冻结选举及立法机构的《2021年紧急(关键权力)条例》;

2、“严控假新闻”的《2021年紧急(关键权力2)条例》

3、《2021年紧急状态(预防和控制传染病)(修订)法令》,在此条例下,违反冠病防疫指南者最高可被罚款10万令吉及7年监禁。

目前,政府看似无意让议员在7月26日开始的5天特别国会,对紧急条例进行辩论及投票。

即便是9月6日开始的15天国会,也没有任何辩论紧急条例的议程;反之将会专注讨论第十二大马计划。

今年最后一次国会将会在10月25日开始至12月才结束,一共开议32天,政府将在该次国会提呈2022年的财政预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