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元首和首相就紧急状态的权限最近触发众多争议,穆斯林律师协会主席再努理查建议元首交由联邦法院释宪,一劳永逸解决问题。

“这个课题使公众混淆,因为大家各执一词。”

“人民如今想更彻底了解宪政课题。但事实上,他们难免受到党派思想的影响。”

“为了避免更严重的混淆,我呼吁国家元首援引联邦宪法第130条文,将有关问题提交给联邦法院。”

6道常见问题待解答

根据联邦宪法第130条文,国家元首如果对任何宪法条文有疑问,则可以提呈到联邦法院征询意见,而联邦法院有必要公开其见解。

因此,再努理查(Zainul Rijal Abu Bakar,上图)今天发文告主张,虽然未闻援引第130条文的案例,但国家元首仍可以这样做,因为该条文依然有效。

“这样将能平息各种歧见,从联邦法院获得一个绝对答案。”

根据再努理查,目前针对紧急状态经常有争议的问题包括:

  1. 首相劝告元首颁布紧急状态的做法是否合法,因为据称他当时未掌握国会下议院的多数支持?
  2. 颁布紧急状态是否需要国会批准?
  3. 国家元首是否错误接受首相的劝告,而在未获得国会批准下颁布紧急状态?
  4. 国家元首是否如宪法第40条文阐明般,必须根据首相的劝告来撤除紧急状态?
  5. 内阁在紧急状态期间是否享有行政权,国会又能否召开会议?
  6. 紧急条例是否抵触联邦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