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枪毙少年案家属获赔,惟律师叹未有刑事制裁
11年前的2010年11月13日,警察在雪州沙亚南格林马利(Glenmarie)非法枪杀三名青少年。
警方当时声称,三人在洗劫油站后企图持刀袭警,但人权律师苏仁德兰(N Surendran)忆述案情时提醒,验尸结果却指向完全不同的案情。
“警方宣称,这些青少年拿着巴冷刀冲向他们,他们才被逼开枪。不过,验尸结果却显示事实并非如此。”
11年前的2010年11月13日,警察在雪州沙亚南格林马利(Glenmarie)非法枪杀三名青少年。
警方当时声称,三人在洗劫油站后企图持刀袭警,但人权律师苏仁德兰(N Surendran)忆述案情时提醒,验尸结果却指向完全不同的案情。
“警方宣称,这些青少年拿着巴冷刀冲向他们,他们才被逼开枪。不过,验尸结果却显示事实并非如此。”
“验尸结果归纳出来的子弹射击角度、数量及开枪距离,全都否证了警方的说法。”
“验尸结果清楚显示,警方的说法不是真的。事实是,这些男生被迫跪着,衣服掀起套头,当场被处决。”
这三名遭警方枪毙的青年,分别是15岁的沙米哈菲兹(Mohd Shamil Hafiz Shafie)、20岁的凯鲁尼占(Mohd Hairul Nizam Tuah)和22岁的哈纳菲奥玛(Mohd Hanafi Omar)。
警须赔家属150万元
根据苏仁德兰,沙米身上的子弹伤口角度呈仰角45度,证明他当时是跪着,而他们衣服上的枪击痕迹也证明,子弹是近距击发。
沙米有7处伤口,其中致命的是头部的枪击;凯鲁则在头部、胸部及腹部有3处伤口,哈纳菲则有7个伤口,包括致命的头部及胸腔位置。
死者家属在事发两年后即2013年11月,入禀民事诉讼求偿。高庭2015年驳回案件,惟上诉庭隔年一致裁定,警方和政府须为死亡案负责,案件交回沙亚南高庭评估损失及赔偿。
经过多年的诉讼过程,沙亚南高庭昨日裁定,警方须赔偿死者家属150万令吉。
未有警员受刑法制裁
然而,苏仁德兰提醒,涉案的警员至今尚未受到刑事制裁。
“据我所知,他们要不是没提控涉案警员,就是过程非常缓慢及无说服力,案件就此消失在既有的制度里。”
“即便发生了这么多案例,目前仍是警方来负责(警方所涉案的)调查工作,没有独立的机构来搜集证据。”
他也忆起14岁少年阿米奴拉昔(Aminulrasyid Amzah)遭开枪击毙案件。这名男孩是在2010年4月无照驾驶姐姐的汽车,遭警方追逐并中弹身亡。此案发生于格林马利枪杀案的6个月前。
“警员哲奈因(Jenain Subi)原本在高庭被判罪成,证据显示他开了超过20枪。不过哲奈因后来推翻罪控。据我所知,除了几宗大案,其他案件都没人在刑事法庭受到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