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总检察长依德鲁斯哈伦强调,只有内阁可以决定何时召开国会,律师哈聂夫主张,交由联邦法院裁决和厘清,宪法是否有规定国家元首需听取内阁劝告来召开国会的问题。

哈聂夫(Haniff Khatri Abdulla)声称,国家元首或王宫可向联邦法院申请释宪。

他提醒,根据联邦宪法第130条文,国家元首能够向联邦法院提出宪法问题,以寻求法院的意见。

“因此,我主张,王宫选择援引第130条文,交由联邦法院去裁决这件事。”

检长面对利益冲突

依德鲁斯(上图)昨天曾引述过去多个法庭案例指出,联邦宪法第40(1)和(1A)条文限制国家元首只能在非常具体情况下,才能使用其酌处权,而召开国会不在其中。

哈聂夫反驳说,依德鲁斯的观点不正确,因为对方忘了考虑国会曾于1994年修订第40(1A)条文。

他点出,修订后的条文说明,只有当宪法条文阐明,陛下需听取内阁劝告后才能行事时,陛下才需这样做。

他也提到,依德鲁斯有义务劝告政府和国家元首,但似乎会碰到利益冲突的局面。

因此,他认为,元首应直接要求联邦法院厘清状况。

元首谕令尽快复会

6月16日,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主持马来统治者理事会会议后表示,国会应该尽快开会,以便国会议员可以辩论紧急条例及国家复苏计划。同一天稍后,各州马来统治者罕见发表另一篇声明,要求立刻召开国州会议。

不过,首相署部长达基尤丁宣称,国家元首在文告中只提到“国会需尽快开议”,而政府所定下的9月份开国会时间表也符合元首的建议。

在引起争议后,首相慕尤丁否认违抗君命。他并强调无意推迟国会复会,只是存在一些具体操作问题,必须在开会前事先排除。

昨天,国会下议院议长阿兹哈和上议院主席莱士雅丁建议,8月杪或最迟9月首个礼拜召开混合式国会会议。依德鲁斯则表示,只有内阁才能决定国会上下议院的复会日期,之后再建议国家元首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