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丁涉嫌强暴未成年继女,共面对五项控罪
吉兰丹一名58岁园丁,涉嫌在家中性侵犯和非礼未成年继女,如今面对五项强暴和猥亵控罪。
被告今早在巴西马(Pasir Mas)地庭面控时,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被告是从2018年12月至今年5月之间,屡次在丹那美拉(Tanah Merah)的住家,奸污当时仅12岁的继女。
吉兰丹一名58岁园丁,涉嫌在家中性侵犯和非礼未成年继女,如今面对五项强暴和猥亵控罪。
被告今早在巴西马(Pasir Mas)地庭面控时,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被告是从2018年12月至今年5月之间,屡次在丹那美拉(Tanah Merah)的住家,强暴当时仅12岁的继女。
第一项控状指出,被告涉嫌于2018年12月期间,晚上11点在住家触摸继女的私处。
他被控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a)条文。一旦罪成,最高监禁20年及鞭笞。
这项罪行也与同一个法令的第16条文同读,即可额外监禁不超过5年,及不少于两次鞭笞,因为被告与受害者之间存有信任关系。
也在乱伦罪名下面控
第二至第五项控状指出,被告涉嫌强暴受害者,同时因两人的关系,法律、宗教、文化和习俗方面一律禁止两人结婚。
这些事件都在同一地点发生,日期分别为2019年1月至4月、2020年2月、今年4月和5月。
被告在刑事法典第376(3)条文(乱伦)条文下面控,一旦罪成,最高监禁为8年至30年,及至少10次鞭笞。
这起案件的检控官为副检察司哈加鲁(Hajarul Falenna Itah Abu Bakar),并由地庭法官巴德鲁(Badrul Munir Mohd Hamdy)审理。
被告没有任何律师代表。
控方今天念出控状时,被告似乎无法理解,导致法官巴德鲁被迫以吉兰丹的马来口音,向对方说明其控状。
哈加鲁向法官要求拒绝被告保释,以保护受害者,而且对方还在创伤当中。
法庭随后择定7月18日重新过堂,同时没有给予保释。
由于被告与受害者的关系,为了保护受害者的身份,本文并没刊登被告的名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