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组织获得准令,法庭择日审理18岁投票案
18名来自“18岁投票”组织的年轻人4月初入稟司法审核申請,要求法庭強制政府在今年7月落实18岁投票政策,如今获得法庭发出准令审理此案。
吉隆坡高庭法官阿末卡玛(Ahmad Kamal Md Shahid)今天批准申请人的准令申请,并将在较后择定日期审理此案。
下午1点57分更新
18名来自“18岁投票”组织的年轻人4月初入稟司法审核申請,要求法庭強制政府在今年7月落实18岁投票政策,如今获得法庭发出准令审理此案。
吉隆坡高庭法官阿末卡玛(Ahmad Kamal Md Shahid)今天批准申请人的准令申请,并将在较后择定日期审理此案。
届时三个答辩方,即首相慕尤丁、大马政府和选委会必须陈词。
4月2日,这群来自“18岁投票”的年轻人提出司法审核申请,要求法庭强制答辩人在2021年7月之前把合法投票年龄从21岁降至18岁。
当时,“18岁投票”(Undi18)代表律师古迪亚星(Gurdial Singh Nijar)表示,法庭应该让三名答辩方通过证词和法庭文件,陈述他们的理由。
不认为是无理取闹
法官是通过Zoom审理今天的准令申请。他不同意,总检察署指此案无理取闹的说法。
总检察署代表大马政府反对这项司法审核。它之前提到,要降低投票年龄,不仅要修宪,还必须修改其他相关的法规。
这包括修改2002年选举法规(选民登记)、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以及1981年选举法规(选举举办)。
法官阿末卡玛认为,必须聆听双方陈词,以决定是否允准司法审核政府延迟18岁投票的决定。
他说,要落实18岁投票,关键是修改宪法;至于修改其他法规只是次要的问题。
他强调,联邦宪法乃是马来西亚至高无上的法律。
“所以,我认为申请人的案子并不是无理取闹。”
影响申请人投票权
他也认为,政府延迟落实18岁投票的决定将影响所有申请人。
他补充,申请人都是年龄介于18至20岁的马来西亚公民,而如果18岁投票政策生效,所有申请人都具有权利与资格登记成为选民,进而在国州议会选举中投票。
“申请人也是18岁投票运动的成员。这是一个马来西亚青年的运动,之前成功推动修改联邦宪法119(1)条文,以把最低投票年龄从21岁降低至18岁。”
“基于此,我认同申请人的陈词,即答辩人决定在2021年7月之前不落实18岁投票政策,将影响申请人。”
法庭暂定7月1日为此案过堂。
5砂青年也申请审核
古晋高庭也有类似的案子,并已在5月28日发出准令给5名砂拉越青年,允许他们提出司法审核,以强制政府在今年7月前落实18岁投票政策。
古晋高庭将在6月20日审理他们的申请。诉方是“Undi Sarawak”的成员,此组织是“18岁投票”组织(Undi18)发起的一项运动。
去年,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达基尤丁向国会表示,18岁投票与自动选民登记制最迟会在今年7月生效。
但选委会今年3月25日却宣布,由于限行令严重影响准备工作,有关政策将展延至明年9月1日落实。换言之,如果紧急状态今年8月解除后即举行第15届大选,年龄介于18岁至20岁的青年或将无法投票,受影响人数约120万人。
在选委会的宣布引来在野党与公民社会挞伐后,达基尤丁今年5月保证,政府会尽量按照原定计划,在7月落实这项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