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暂缓欠税案裁决遇挫,距破产更进一步
内陆税收局追讨近17亿令吉欠税不果,于4月初发出破产通知书后,前首相纳吉试图通过法庭拦阻,但这项努力今天遇挫,使他距离破产更进一步。
吉隆坡高庭今天驳回纳吉的暂缓令申请,使得税收局得以推进针对纳吉的破产申请。
下午3点46分更新
内陆税收局追讨近17亿令吉欠税不果,于4月初发出破产通知书后,前首相纳吉试图通过法庭拦阻,但这项努力今天遇挫,使他距离破产更进一步。
吉隆坡高庭今天驳回纳吉的暂缓令申请,使得税收局得以推进针对纳吉的破产申请。
此外,法庭也谕令纳吉缴付1万5000令吉的堂费。
法官阿末巴仄(Ahmad Bache)通过电邮方式,把他的裁定告知纳吉律师团和税收局。
内陆税收局于2019年6月25日入禀法庭,向纳吉追讨2011年至2017年期间须支付的16亿9000万令吉的所得税。
高庭于去年7月22日批准税收局的简易裁决申请,指示纳吉支付16亿9000万令吉的欠税。纳吉较后向上诉庭上诉,同时申请暂缓高庭裁决。上诉庭将在6月16日审理纳吉的上诉。
未证明索不回款项

根据媒体获得的副本,阿末巴仄在判决理据摘要中指出,纳吉未提出充分的理由证明,为何需暂缓税收局的简易裁决。
他认为,纳吉没必要取得暂缓令,因为如果纳吉成功向所得税特别委员(SCIT)提出上诉,身为起诉人的政府仍有财务能力偿还款项给纳吉。
他表示,一旦上诉得直,纳吉不会因索不回款项,面对任何无法估量的损失。
“另一方面,答辩人未提出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起诉人没能力赔偿。这一切原因都值得纳入考量,而最终倾向起诉人,故不会发出暂缓令。”
可协商先分期付款
阿末巴仄也点出,答辩人并非已完败,他仍可以跟起诉人协商,以在所得税特别委员审结上诉案前,先缴付部分的款项。
“身为起诉人的税收局告知法庭说,答辩人或许曾试图会见他们的官员讨论,但至今尚未尝试缴付任何款项给起诉人,例如以分期付款的方式。”
“法庭相信,税收局愿意讨论付款的事宜。通常,税收局有一套付款机制,允许纳税人在双方同意和双赢的状况下分期付款。”
“法庭将此良善的作业方式视为司法认知,因为本法庭在一年内处理的所得税案件中,有90%是籍此方式解决,避免不必要的审讯和省下时间。”
“我们须归功于通情达理、愿意在疫情艰难期跟纳税人沟通的税收局官员。与此同时又可执行既有的法律,在双方同意下于特定期限内,先分期支付特定的款项。”
“所得税特别委员会审结上诉前,可在答辩人和起诉人的同意下安排类似的和解。”
会再决定是否上诉

纳吉的代表律师莫哈末法尔汉(Muhammad Farhan Shafee,上图)受询时证实,阿末巴仄今午做出上述裁决。
他补充,律师团会先继续处理本周三在的上诉案,然后再决定是否针对高庭今天的判决,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纳吉的律师在上周五的聆讯中声称,税收局的决定“具政治目的与滥用程序”。
唯税收局的高级律师诺锡山(Norhisham Ahmad)指出,针对纳吉的破产程序是该局执行税务诉讼案件判决的一般程序,而非受到任何政治干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