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律师要求证人鉴别汇款签名,惟遭法官拒绝
前一马公司执行长哈金供证时,纳吉的代表律师要求辨识部分银行文件签名,并鉴别笔迹。然而,法庭最终没有批准纳吉律师的要求。
吉隆坡高庭今天续审一马公司贪污案。前首相纳吉的律师团队盘问前一马公司执行长哈金时,提出上述要求。
前一马公司执行长哈金供证时,纳吉的代表律师要求辨识部分银行文件签名,并鉴别笔迹。然而,法庭最终没有批准纳吉律师的要求。
吉隆坡高庭今天续审一马公司贪污案。前首相纳吉的律师团队盘问前一马公司执行长哈金时,提出上述要求。
不过,控方以哈金并非手笔迹专家证人为由,提出反对。哈金(Mohd Hazem Abdul Rahman)是本案的第10名控方证人。
高庭法官柯林(Collin Lawrence Sequerah)同意控方说法,也告诉辩方,可以在口头结案陈词时提出此事。
一马公司子公司一马全球投资有限公司(1MDB Global Investments Ltd,简称1MDB GIL )涉嫌将资金汇给多个单位。签署这些银行文件的是一马公司前财务长(CFO)阿兹米塔希(Azmi Tahir)以及一马公司前执行总监特伦斯(Terence Geh)。
辩方律师旺艾祖丁(Wan Aizuddin Wan Mohammed)今天要哈金鉴别这些汇款文件的签名,其弧线、形状与大小。
哈金不知汇款汇出
2019年8月,主控官哥巴斯里南在开庭陈词中表明,一马案共分成四个阶段,将一马公司的资金转移给其他单位只是被告纳吉所采取的其中一个步骤。
此外,一马全球投资有限公司涉嫌将上百万令吉资金汇给Cystenique投资基金以及Devonshire资本发展基金。
哈金接受旺艾祖丁交叉盘问时称,虽然是时任一马公司执行长,但并不知道一马全球投资有限公司将上百万令吉汇给上述两个基金。

旺艾祖丁今天在庭上向哈金出示相关银行文件。文件具有阿兹米塔希及特伦斯的签名,他们是一马全球投资有限公司的授权签署人。
纳吉律师团队在盘问中主张,这些汇款是由一马公司案逃犯刘特佐所主使,纳吉并不知情。
旺艾祖丁:有关那签名,那是否是阿兹米的签名?
哈金:是阿兹米的签名。
旺艾祖丁:那是特伦斯的签名吗?
哈金:是的。
旺艾祖丁:若你看汇款指示的话,你可以确认所有签名,包括它们的弧线、形状、大小都一样吗?
非专家不应该作答
此时,副检察司阿末阿克兰(Ahmad Akram Gharib)提出反对,因哈金并非笔迹专家。
旺艾祖丁驳称,只是希望哈金回答是否熟悉阿兹米与特伦斯在汇款文件上的签名。
惟法官柯林认同控方的说法,即哈金并非专家,无法就签名有深入看法。
“哈金已经说了,他熟悉这些签名,因为他常常看这些签名。但请他比较这些签名,会把他放在并不熟悉的位置,那是专家的工作。”
“鉴别签名如何签署,并非他的专长。”
柯林也劝请辩方律师在结案前,再以口头陈词提出此事。此案将在明早续审。
纳吉被控25项控罪
2018年9月20日,纳吉在一马公司资金案下,被控25项控罪,其中4项为滥权贪腐罪,涉及22亿8293万令吉;另外21项则是接收与转移超过20亿8147万令吉非法收益。
纳吉面对4项滥权贪腐控罪,涉嫌通过个人银行账户收取总额22亿8293万7678令吉41仙的资金,但这些钱疑似源自一马公司。余下的21项控罪则是洗钱控罪,涉嫌接收、使用与归还20亿8147万令吉来自Tanore金融公司的非法收益,即所谓的捐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