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迪成功撤“不适当官”案,二起诉人需付十万堂费
沙巴两名男子去年底以伊党主席哈迪阿旺曾发表煽动言论,中伤基督徒为由,要求法庭裁定哈迪不适当官。但他们的努力今天遇挫,还必须支付总数十万令吉的堂费。
《马新社》报导,高庭今天批准哈迪的申请,撤销这次诉讼。
沙巴两名男子去年底以伊党主席哈迪阿旺曾发表煽动言论,中伤基督徒为由,要求法庭裁定哈迪不适当官。但他们的努力今天遇挫,还必须支付总数十万令吉的堂费。
《马新社》报导,高庭今天批准哈迪的申请,撤销这次诉讼。
法官阿达裁决时表示,两名起诉人马克林和罗伦斯的诉讼并无法定地位、琐碎,以及滥用法庭程序。
“当我检视了这项诉讼,如果说有人涉嫌煽动,则是起诉人本身。他们(马克林和罗伦斯)重提2016年的旧事,使它成为新课题。”
“所以我批准答辩人(哈迪)的撤诉申请,因为本案琐碎和滥用法庭程序。”
法官也谕令每名起诉人支付5万令吉惩戒性堂费予答辩人。
没有涉及公共利益
阿达在解释堂费缘由时说,诚如他所点出,这不是一项涉及公众利益的诉讼,因此起诉人不能以他们所提出的指控为挡箭牌。
“这是一宗琐碎的案件,不必要的诉讼将会妨碍到司法系统。
“‘法庭见’(这句话)已成为流行语。我们不应该予以批准,以采取无关紧要的(法律)行动,所以我谕令每一名答辩人支付5万令吉堂费予答辩人。”
未提呈哈拉卡原文
阿达也说,在本诉讼中,《哈拉卡》文章的副本也未呈堂。
“他们提供法庭另一份刊物所复制的文章,这很危险,因为我们不知道实际文章中到底说了些什么,这篇复制文是以英文撰写,尚不清楚原本的哈拉卡文章是英文还是其他语文。”
法官指出,据称是答辩人指向起诉人的言论内容,并无问题。
“反之,它指的是基督教传教士,起诉人在本诉讼中并不以基督教传教士自居。”
他强调,起诉人也无法证明此诉讼涉及公众利益。
“一项诉讼不会因为它涉及公众人物,而自动成为公众利益事项。据称有问题的言论是在4年前发表的,它无法被证明,为何及如何可在现前成为公众利益事项。”
两名起诉人的代表律师是肯卡哈兰及李明伦(译音),哈迪的律师是尤斯法利查和阿当陆曼。
起诉人是在2020年12月9日兴讼起诉哈迪,要求法庭宣判他不适合担任任何政府官职,包括等同部长级的职务,因为他于2016年1月18日在《哈拉卡》中,针对基督徒和基督教传教士发表煽动言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