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尼日利亚籍男子日前因酒驾而遭罚款并被判监禁一天,结果迟至一个多月仍未出狱。不料,移民局今天却指,已向该男子发出遣返令。

这名男子名为西蒙(Simon Adavize Momoh),年33岁,妻子是马来西亚人,因此持有长期配偶签证。

其妻子后来委托律师威马(Vemal Arasan),于本月1日向法庭申请人身保护令,并将大马监狱局、移民局与内政部列为答辩人。此后才得知西蒙已从加影监狱转到移民局拘留所。

长期配偶证被吊销

沙亚南高庭今天续审此案时,副检察司卢维娜(Siti Ruvinna Mohd Rawi)告诉法官阿都卡林(Ab Karim Ab Rahman),移民局已经向西蒙发出遣返令。

卢维娜说,西蒙其实是在象征式服刑结束后,于同一天遭援引《移民局法令》第35条再逮捕。

该条文阐明,移民局无需逮捕令,即可拘捕疑似须驱逐出境者,并将之关押在任何监狱、警局或移民局扣留所不超过30天,以待当局决定是否发出遣返令。

“他(西蒙)是在3月15日当天,仍在监狱服刑时,遭当局援引《移民局法令》第35条文重新逮捕。”

“《移民局法令》第8(3)(d)条也阐明,任何被定罪或被判监禁者,都被视为不受欢迎的移民。”

卢维娜也通知沙亚南高庭,移民局已驳回刘嘉慧提出的释放西蒙上诉。西蒙的长期配偶签证也随即吊销。

法官谕令展延遣返

法官阿都卡林指出,由于移民局发出遣返令,刘嘉慧为西蒙申请人生保护令恐陷入法律技术枝节问题。不过,他谕令刘嘉慧的代表律师提呈答辩书,以便回覆移民局等答辩方。

他也谕令展延实施遣返令,并择定4月21日续审此案。

早前,律师威玛也告知沙亚南法庭,早前取得移民局总部批准,以前往士毛月扣留所会见西蒙,惟扣留所却以跳电为由拒绝让其进入。

威玛在庭讯后受访表明,将会尽全力争取释放西蒙,不排除会致函内政部长韩沙再努丁陈情。

“我的当事人已经济拮据,无法为丈夫购买机票。西蒙过去也一直在照顾孩子,我们认为当局应将这些事项纳入考量(进而释放他)。”

判刑一日后仍被囚

3月15日,西蒙因酒驾被捕,并被控触犯《2020年陆路交通(修正)法令》第45A(1)条文。

他的妻子刘嘉慧(Low Kar Hui,译音)随后还清1万2000令吉的罚款,也获通知西蒙会在谐街警局拘留所服刑一日后释放。

不过,眼见西蒙却迟迟没有获释,刘嘉慧便委托律师,将此事带上法庭兴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