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一单亲母亲申诉,其18岁未成年儿子遭警方扣留,罪名为拥有5公克冰毒;但警方一再变换罪名,甚至援引《防范罪案法令》延长扣留,且过去40天还索要金钱。

44岁的单亲妈妈普里西拉(Priscilla Devi)今天获人权组织大马人民之声人员陪同,向大马人权委员会(SUHAKAM)申诉槟州大山脚的警方滥权。

普里西拉召开记者会时透露,四名便衣警察于2月23日突然闯入其住家,并声称18岁的小儿子米特斯(Mitheswaran)携带高达5公克的冰毒。随后,米特斯被扣留在柏达镇(Bandar Perda )警区总部,大儿子尼珊(Nisant Raj)也在同日被拘捕,惟当天获释。

“我进一步询问时,警方却称米特斯携带的冰毒只有0.5公克,而那个分量仅供私人用途。”

“更换罪状”延长扣留

米斯特被还押至2月26日,之后重新被捕,而调查内容从毒品变成入室抢劫。警方延长其扣留至3月4日。

普里西拉说:“我在2月28日和小儿子见面时,发现他的右手臂出现淤青。他告诉我,在2月24日接受缉毒部调查期间,遭殴打并被电击至少4小时。”

普里西拉也含泪表示,米特斯被迫签署长达30页的文件,但警方并没有给充分的时间阅读。

普里西拉称,警方3月2日时告知,将援引《防范罪案法令》(POCA)拘留米特斯,并把米特斯带到居林警区总部,以调查涉嫌入室抢劫。

居林推事庭批准警方的延扣申请,米特斯在3月11日被带回到柏达镇警区总部。

米特斯在3月12日被带到槟城高庭,警方欲援引《防范罪案法令》延扣米特斯。根据该法令,警方有权未审先扣嫌犯,最长可达60天。

不过,普里西拉声称,与居林警区总部通话时,他们表示米斯特并没有在该地区犯罪,警方只是使用“更换罪状”(Tukar Gari)手法,继续扣留米斯特。

 指控警方恣意索钱

普里西拉更指控警方,在短短一个多月内多次索要金钱。

根据大马人民之声(SUARAM)所发的文告,网路转账的数额高达2700令吉,而支付现金共有1115令吉,其中215令吉据称是“伙食费”。

她还指控,警方拘捕米斯特时,还拿走其身上的1500令吉,至今未还。

普里西拉还详列收取金钱的警员名字及所属的警局,其中有柏达镇(Bandar Perda )警区总部、居林警区总部、大山脚警区总部等。

“我是单亲妈妈,因健康问题没有上班,家里的费用都靠大儿子和小儿子赚钱支撑。现在,为了支付这些不明所以的金钱,我逼不得以到处借钱。”

“他们并没有米斯特的犯罪证据。如果他真的犯罪了,警方应该早就起诉他了。”

 警长促当事人报案

威中警长沙菲萨玛德(Shafee Abdul Samad)接受《当今大马》访问称,若普里西拉真的被勒索,就应该向警方报案。

记者询问为何援引《防范罪案法令》扣留米斯特,沙菲萨玛德则称米斯特因涉嫌5起闯入案件而被捕。

人民之声执行主任斯文(Sevan Doraisamy)则抨击警方滥用该法扣留该未成年少年。

“很明显,这是侵犯人权的行为。警方任意逮捕他,而更令人担忧的是,推事已成为警方利用《防范罪案法令》对付少年的'橡皮图章'。”

人权会允诺将彻查

与此同时,大马人权委员会专员约瑟(Jerald Joseph)声称,警方没有理由援引《防范罪案法令》拘留米斯特。

 “为什么警方要把他关上几天?你(警察)需要有合理的怀疑和合理的证据来逮捕一个人。你不能把人关着,并尝试碰碰运气(寻找证据)。”

“如果他们有证据,就直接起诉米斯特,而不是用《防范罪案法令》拘留他。每天被关在监狱里是无尽的痛苦。”

约瑟补充道,人权会将援引《大马人权委员会法令》调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