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去年7月裁定,前首相纳吉在SRC公司案的七项罪名全数成立,并判处他监禁合共72年与罚款2亿1000万令吉,事隔逾9个月,上诉庭明天起审理本案上诉。

《马新社》报导,这是纳吉针对SRC公司案的首个上诉。

除了明日(4月5日),法庭也择定6日至8日、12日至15日、19日至22日聆审这次上诉。

纳吉在上诉申请中提出307个理据,主张自己无辜。

他所提出的其中一个理由是,他没有获得公平公正的审判。

来自国内外的21名媒体记者将通过视频链接,采访明日的上诉庭审讯。

去年7月28日,高庭法官纳兹兰裁决,纳吉在SRC案的1项滥权罪、3项刑事失信罪和3项洗钱罪名成立,处以监禁合共72年与罚款2亿1000万令吉。

但基于所有监禁刑期同时执行,这意味着,若纳吉上诉失败,最多只需入狱12年。若纳吉缴不出2亿1000万令吉罚款,则以5年监禁取代。

除了SRC公司案,纳吉目前还有另外4项案件在吉隆坡高庭审理或等待审理,包括一马公司案、窜改稽查报告案、IPIC案以及SRC加控洗钱案。